日前,市北大队事故科民警肖振民在处理一起机动车车损事故过程中,在肇事司机拒不配合的情况下,通过细致调查取证,依法公正认定事故责任,协调事故全责车辆的单位积极做好损害赔偿工作,依法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其挽回了经济损失。其认真履职、执法为民的工作作风使事故当事人深受感动,受到了市民的高度赞誉。
2016年5月20日8时38分,市民刘慧驾驶轿车与一辆大客车在辽阳西路与劲松五路发生交通事故。发生事故后,双方各执一词,互不相让。民警肖振民接报警后,立即赶到现场展开调查及勘查工作。通过细致调查和调取监控、行驶记录仪等相关证据材料,依法认定大客车违法变更车道,应负事故全部责任。在事故处理过程中,肇事大客司机极不配合民警调查和处理工作。事后,肖振民本着高度的责任心,对当事人刘慧及时进行了回访,在了解到肇事司机拒不赔偿,受害人求偿无门的情况后,及时将相关情况向事故科负责人进行汇报,并主动协调交通肇事车辆所属单位,依法对刘慧进行了经济赔偿。
当事人刘慧及家人对此非常感动,2016年5月26日下午,刘慧的妈妈专程来到事故科,将一面绣有“人民交警系百姓、是非分明好楷模”的锦旗送到事故科侯统宇副科长手中。其表示,以前认为交警就知道罚款扣分,通过这件事对交警的工作有了非常正面的认识。
(半岛记者 尹彦鑫 通讯员 王友科)
[编辑:帛幼]分享
大家爱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