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挪下车也算酒驾?5月12日晚9时,交警市南大队火车站中队在泰安路湖北路口设岗夜查酒驾,晚10时30分左右,一辆车牌号为鲁B866**的黑色大众车沿着泰安路北向南行驶,发现前方交警夜查点后车速慢了下来,这一情况被正在执勤的民警发现,立即组织人员将该车查扣。当车窗打开后,发现驾驶员姜某某是一位老同志,今年已经59岁了,车里弥漫着一股浓浓的酒味,经过酒精检测仪测试,该驾驶人血液中酒精含量为66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民警介绍说,这个年龄的人一般不会这么做,一问才知道,是酒后挪车。
据姜某某说本来今晚是要到火车站接从外地回青的孩子,参加完一场晚宴时喝了一些酒,就让一个没有喝酒的朋友把他送到了火车站,考虑到孩子也有驾驶证可以开车回家,于是姜某某就让送他的朋友先回去了。火车进站后,姜某某发现停车的地方离出站口比较远,于是想把车挪到更近一些的地方,没想到刚开了不多远就被设点执勤的民警查扣了。
执勤民警介绍:“最近查处的酒司机里不乏这种例子,现在很多人都有酒后不开车这种基本的认识,但有时候就是觉得我就挪下车,不会有事,完全没有把这当做酒驾,这是非常错误的,交通事故的发生就在你不经意的一瞬间,还是不要心存侥幸的好。”由于酒后驾驶违法行为,姜某某将被处以罚款1000元,记12分、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
(半岛记者 尹彦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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