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平阳县39岁男子谷某,酒后驾驶载货大货车闯禁行被交警查获。谷某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城阳警方处于1000元罚款,暂扣驾照6个月,记满12分。闯禁行被处于罚款200元,记3分的处罚。A2大货驾照被降为B1。
5月10日早8时左右,城阳区正阳路城阳下桥口处城阳交警大队城阳中队民警上高峰岗时,发现车号为鲁R12736大货车沿正阳中路由西向东闯禁行,被民警拦下检查。在对驾驶人进行检查时,民警闻到其身上有酒味,经呼吸测试,酒精含量为43mg/100ml.,属酒后驾车违法行为。驾驶人交代头一天晚上饮白酒过多,次日早晨明知酒精未消仍驾大货车的违法事实。
据了解,谷某39岁、山东平阳县人,个体车队司机。头一天下午4时,谷某在山东平阳县驾驶核载10吨的大货车,装载了9吨冷藏品出发往青岛即墨送,驶到西元庄处已是晚上11时,找了一家旅馆住下后,谷某喝了半斤白酒,次日早晨明知酒精未消仍驾大货车往即墨送货途经城阳辖区时闯禁行被执勤民警查获。
(半岛记者 尹彦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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