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人行道违法停车行为,广州、深圳、济南、东营等许多城市,已由交警部门行使行政处罚权,而我市目前由城管部门实施处罚。昨日,青岛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了《市政府关于调整人行道违法停放机动车行政处罚权实施主体的议案》。按照会议日程,今天将表决《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调整人行道违法停放机动车行政处罚实施主体的决定(草案)》,明确哪个部门实施行政处罚权。 青岛晚报/掌上青岛/青网 记者 赵黎
城管执法罚款收缴率太低
1999年起,按照省政府批复,我市及各区市城管执法部门先后相对集中行使了对人行道违法停车行为的行政处罚权。但因为种种原因,对人行道违法停车的处罚难以落实到位。
据统计,2012年,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城管执法局对人行道违法停车行为下达的处罚单共34384件,履行处罚2750件,罚款收缴率约8%。 2013年,三区城管执法局共下达处罚单约12200件,履行处罚488件,罚款收缴率约4%。而2015年至今,全市查处人行道违法停车案件6.8万多起,但当事人依法接受处罚、顺利结案的仅有1万余起,结案率不足15%,个别区不足5%。
外地多个城市由交警处罚
在商业聚集区域和居民区,停车位的供需差距仍然比较大,停车泊位数量严重不足时,司机们就开始琢磨开车上马路沿。 “公司周围停车场里三层外三层早就停满了,路又窄,只能上沿。 ”市民孙先生小区在中山路,周边的公司多,饭店也不少,上班晚点就得转悠着到单位周边的马路上找停车位。有一次中午,孙先生去车上拿东西,发现城管工作人员正在给他停在马路沿上的车贴罚单,罚款50元。孙先生并没有交罚单,当他怀着忐忑的心情去给车办年审时,发现这起违章并没有妨碍年审。
记者了解到,广州、深圳、成都、武汉、宁波等国内同类城市,省内济南、淄博、烟台、东营等城市,人行道违法停车处罚权已经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实施。
2020年增92.7万个泊位
为了治理停车难,去年我市发布《青岛市停车场发展规划(2015-2020年)》和《青岛市中心城区停车场专项规划》。在规划中,岛城至2016年,规划建设公共停车场36处,新增停车泊位1.09万个。其中,市南区9处,新增停车泊位3140个;市北区14处,新增停车泊位3866个;李沧区8处,新增停车泊位1448个;崂山区5处,新增停车泊位2425个。根据《青岛市中心城区停车场专项规划》,至2020年,规划新增停车泊位92.7万个。其中,结合项目配建停车泊位86.7万个,建设公共停车场243处,新增停车泊位6万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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