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青岛公安交警部门将春运期间存在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的23辆青岛籍重点车辆曝光,表示将联合多部门推进道路运输企业诚信体系建设,此次公开公示春运重点车辆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是推动将公民、企业交通安全违法记录与个人信用、保险、职业准入等挂钩的具体行动。
记者从青岛市公安交警部门了解到,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国家旅游局办公室、中国民用航空局综合司、共青团中央办公厅、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中国铁路总公司办公厅联合下发的《关于总结春运信用建设经验持续优化春运服务的意见》(发改办财经〔2016〕535号),建立健全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推进春运信用建设制度化、常态化,规范对重点车辆在春运期间发生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作出的行政处罚进行公开公示,青岛公安交警部门将春运期间存在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的23辆青岛籍重点车辆对社会曝光公示。
据了解,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要求,将推进道路运输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将诚信考核结果与客运线路招投标、运力投放以及保险费率、银行信贷等挂钩,不断完善企业安全管理的激励约束机制;同时,研究推动将公民交通安全违法记录与个人信用 、保险、职业准入等挂钩。此次公开公示春运重点车辆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是推动将公民、企业交通安全违法记录与个人信用 、保险、职业准入等挂钩的具体行动,是推动道路运输企业落实安全主体责任的具体措施。 (城市信报/信网记者 张俊达 通讯员 曲海青 栾心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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