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0日下午1时左右,家住平度市安居苑小区的张先生像往常一样,骑着电动车下班回家吃饭。到家后,张先生把电动车推进了地下室,停在了走廊里。一个小时后,张先生准备到地下室骑电动车上班时,却发现电动车的电瓶不见了……张先生马上报了警。
张先生告诉民警,今年2月份的时候,他的电动车有平度市公安局统一安装的定位器,恰巧当时张先生的电动车没有合适的位置安装,就将定位器安装在了电瓶中。
城关派出所民警立即通过定位器系统查询张先生电瓶的运行轨迹。轨迹显示,张先生的电瓶从安居苑小区离开后经天津路到达北姜家庄村,最后停在了城关街道付家崖村。民警用手机打开定位系统APP的步行追踪功能,得到相对精确的被盗电瓶的位置,就在付家崖村的出租房中。民警沿街出租房搜寻被盗电瓶踪迹,正准备找村干部了解情况时,他们在路南一块空地上,发现一辆停着的众泰小型suv。果然,在这辆车的后备箱里,民警看见一个编织袋,编织袋里有一块电瓶,颜色、品牌与张先生的电瓶完全吻合。
民警查询到车主信息后,通过走访调查得知该车车主吴某在付家崖村租房居住,从事废品收购工作。同时,通过各种信息比对,他们发现在案发时间吴某没有出现在案发现场周围,由此排除了吴某的作案嫌疑。他们推测,吴某只是收赃者,在他背后,还隐藏着一只盗窃电瓶的“黑手”。
4月12日上午,城关派出所会同刑警大队将吴某抓获,在吴某家中,搜查出11个电动车电瓶(已被拆分为44块电瓶电池)和若干电瓶壳。犯罪嫌疑人吴某交代,他以75元每个的价格从一个40多岁的于姓男子手中买的被盗电瓶,从其住处搜出来的电池块也都是从于某手中购得的。很多年前,吴某从于某处收报纸,一来二去就联系频繁,于某便将盗窃的电瓶卖给吴某。吴某准备将电瓶拆分后,拉回老家临沂卖掉。
当晚,吴某的电话铃响了,打来电话的,正是于某。民警佯装吴某接起了电话,于某并没有识破,他告诉民警他有3块电瓶需要卖,并且约定了交易的时间地点。
4月13日一早,城关派出所组织8名民警在交易地点北姜家庄拆迁区周围布控。10时许,于某骑着自行车来了。民警立即出动,当场将其摁倒在地。但是,并没有发现需要交易的电瓶。在警车上,民警对于某进行突审,于某拒不承认犯罪事实。民警怀疑于某将3块电瓶藏在了某处,所以对交易地点周围进行搜索。在据现场200米的一处草从中,民警发现了三个编织袋,袋子里,正装着要交易的三块电瓶。
经审查,于某承认了盗窃电瓶卖给吴某的犯罪事实,并交代自2015年12月以来,在平度城区盗窃电动车电瓶9次。他专门挑放在楼道里或地下室过道里的电动车电瓶下手,用钳子、螺丝刀等工具把电动车座撬开后直接将电瓶拎走。得手后,于某都主动联系吴某,将盗窃的电瓶卖给他。于某还交代,每次他和吴某交易前一天,他为了掩人耳目,都会将电瓶藏在北姜庄拆迁区周围,待两人接头后,再带吴某取走电瓶。
4月14日,犯罪嫌疑人于某、吴某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案件仍在进一步侦查中。(半岛记者 徐新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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