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南法院劳动人事争议审判庭对一起在审劳动争议案件当事人提出的解聘备案手续先予执行申请进行审查,并下发先予执行民事裁定书。据了解,这是市南法院在全市两级法院系统内率先适用先予执行程序为劳动者办理解聘备案手续的第一起案件。
2015年5月,原告某公司与被告解除劳动关系,但原告一直未为被告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被告(申请人)遂向市南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原告不服裁决,诉讼至市南法院,对办理解聘备案手续问题未提起诉讼,原、被告对该裁决事项亦均无异议。在案件审理过程中,被告提交先予执行申请书,申请法院先予执行原告为被告办理解聘备案手续。市南法院收到申请后,及时对被告的申请进行了法律审查,继而下发了先予执行的民事裁定书,帮助该劳动者解决了燃眉之急。
(记者 李珍)
[编辑:巴普]分享
大家爱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