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村站出入口社会车辆随意停放,妨碍乘客通行。(青岛地铁供图)
有乘客骑着独轮车进站。
有乘客在车厢座椅上躺卧。
地铁3号线开通3个月以来,青岛地铁执法人员共计巡查近300站次,现场发现并纠正各类违反《青岛市轨道交通条例》的行为210余起。29日,青岛地铁首次公布了一批违反《条例》的不文明行为,包括违规携带(骑行)非折叠自行车等7大类,问题主要集中在李村站、青岛北站等客流较大的车站及列车车厢内。
据介绍,2015年9月1日起施行的《青岛市轨道交通条例》授予了青岛地铁集团有限公司部分行政执法权,2015年12月30日,青岛市人民政府公布了第一批市级行政执法主体名单,青岛地铁集团作为《青岛市轨道交通条例》授权的具有管理社会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具有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并依法行使执法权。
轨道交通车站、车厢内是典型的公共场所,人员密集,而乘客是轨道交通的重要参与者,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离不开乘客的依法有序参与。29日,青岛地铁首次公布了7大类违反《条例》的不文明行为,包括车站出入口5米内擅自停放车辆、违规携带(骑行)非折叠自行车或独轮车进站、车站及出入口摆卖推销、乱扔果皮包装物、违规使用他人优惠乘车证件、车厢内踩踏坐席和躺卧、携带违禁物品进站乘车,问题主要集中在李村站、青岛北站等客流较大的车站及列车车厢内。
据青岛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副总经理李忠山介绍,作为山东省首家获得了企业行政执法权的轨道交通企业,青岛地铁目前已经取得山东省人民政府颁发的《行政执法证》的行政执法人员有22人,根据《青岛市轨道交通条例》授权,在本市轨道交通车站主体建筑物内和车厢内,依法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相关违法行为进行管理和行政处罚。地铁行政执法主要遵循“教育与处罚相结合、以教育为主”的原则。
李忠山表示,文明乘车是一种美好的品德和境界,是展现青岛市民综合素质和青岛市形象的一种体现。轨道交通公共场所容貌、环境卫生和运营秩序需要每一个人共同维护,文明乘车需要从自己做起,从点滴做起。希望广大市民争作文明乘车的实践者,为创建文明青岛奉献自己的力量。[编辑:光影]
分享
大家爱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