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多平方米的筒子楼房获得了74万多元的棚改补偿款。有了这笔补偿款,封女士在第一时间购买了一套三室一厅的房子,困扰这家人多年的住房问题终于解决了。
■对有异议的居民房屋面积进行重新测量,并最终按照重新确定的房屋面积进行补偿。对于其中已经提早签约领完补偿款的家庭,街道也主动按实际面积补发了补偿款,有力地保护了居民合法利益。
■家门口的筒子楼拆除后,原地不仅没有再建高楼,反而修建了一个休闲广场。被筒子楼遮挡了30多年的阳光终于照进了家中,同时家门口还添了一处休闲健身场所。
■首次引入第三方社会组织参与“棚改”,推动纠纷化解和“棚改”进度。
从1981年到2010年三十年里,封女士一直住在市北区鞍北片区一个筒子楼的20多平方米的房间中。30年间,封女士和其他14户家庭共用一个卫生间,又在自己房子里开辟出一个角落,安上灶台炒锅充当厨房。因为房屋太过狭小,30多岁的女儿在这个房子里总共住了不过六七年的时间,上学后一直在奶奶家住,结婚后也一直在外面租房住。2010年为了照顾外孙,封女士也搬了出去。2015年,封女士一家终于盼来了鞍北片区二期的改造,最终她的房子获得了74万多元的棚改补偿款。有了这笔补偿款,封女士在第一时间购买了一套三室一厅的房子,困扰这家人多年的住房问题终于解决了。
在市北区,与封女士有着相似境遇的棚户区居民约4.9万户,建筑面积约170万平方米,占市内三区总量的70%。沉重的棚改任务不仅关系着民生福祉,更关系着老城区的城市空间再造和产业的转型升级。近几年来,市北区贴近民心,不断创新推进机制和方法,加快“棚改”进程,让棚户区、筒子楼的居民们早日住进舒适宽敞的现代化住房。
三十年“无光房”终于见太阳
棚户区和危旧房改造是民生工作的重要方面,它一头连着群众的生活改善,一头连着城市品质的提升和经济社会发展。市北区利用棚改契机加快老城区人口疏解的同时,积极探索腾空房屋处置利用 “做减法”的新模式,通过规划打造绿化景观、建设停车场地、增配公益设施等方式,努力推动产、住、商一体发展。
2015年,市北区遵化路7号一处筒子楼因棚改拆迁,但是筒子楼北面与其相隔一两米远的3号楼的居民却有了心理包袱。“现在楼房都是越建越高,筒子楼拆了后要是在原地建更高的楼,那我们家更是一点阳光都见不着了。”居民彭淑琴告诉记者,就因为这座筒子楼遮挡,从1990年住进3号楼起,彭淑琴家里从来没有享受过一点阳光照射。令居民们没想到的是,筒子楼拆了之后,原地不仅没有再建高楼,反而修建了一个休闲广场。三十年后,不但阳光照进了3号楼,居民们也实现了在家门口健身、休闲的梦想。
记者了解到,从去年开始,市北区将片区占地面积小、房屋结构差,零星片房屋存在安全隐患、改造无法安置、开发利用难的棚改零星片区分成拆除和留置两类。对于确定留存的房屋,结合控制规划、居民需求、公益需求等因素,通过维修加固、重新装修等措施,将原有旧房打造成学校幼儿园、残疾人活动中心、环卫工人之家等。
对于房屋拆除后腾空的场地,则更多考虑居民需求、环境改善、片区规划、产业需求因素确定用途,分别打造成公园绿地、停车场、公厕等。例如对已经实施拆除的北仲路71号、宣化路28号两处零星片项目,经过改造后建成绿色生态停车场,可为周边居民提供50余个车位,缓解了老旧楼院停车难问题;嘉善路7号与一处较为老旧的幼儿园相邻,
市北区计划将嘉善路7号的房屋和该幼儿园一并拆除,统一规划建设一所新的幼儿园,并利用多余的场地建设居民休闲活动中心。
切实保护居民合法利益
为了尊重市民对棚户区改造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市北区每个棚改项目都成立了由棚改居民选举出的“居民监督委员会”。市北区阜新路街道主任王国雷告诉记者,棚改过程中的每一天晚上,街道都要与居民监督委员会开会,通报项目进展,交流棚改问题,听取居民代表意见。鞍北片区一期A2片区居民监督委员会组长王玉清印证了他的话。“A2片区总共353户居民,经过三轮筛选,我与其他十余名邻居组成了居民监督委员会。为了弄明白棚改政策,街道首先组织我们学习了一个周,后来又陆续组织我们学习物权法等相关法律知识。”
居民监督委员会作为一个中间机构,如同润滑剂一样缓和居民与政府间的对立情绪,减少居民对政府的不信任感。他们既需要向居民解释棚改政策、参与棚改过程中的矛盾调解,也肩负着向政府传达居民合理诉求的重要任务。
王玉清说:“我们片区15号楼共有50余户居民,其中17户居民反映其房产证上的面积小于实际居住的面积,如果按照惯例以房产证上的面积计算的话,每户将少算2至9平方米,当时的棚改补偿款为每平方米12400余元,这样每户可能损失几万元甚至十几万元的补偿款。”为了帮助解决问题,居民监督委员会又是帮忙跑到房屋原所属单位调取基础设计图纸,又是聘请测绘人员试验性地测量个别房屋,最后发现居民反映的情况属实。将这一情况反映给街道棚改负责人后,阜新路街道向上级部门提出特别申请,聘请测绘公司对有异议的17户居民房屋面积进行重新测量,并最终按照重新确定的房屋面积进行补偿。对于其中已经提早签约领完补偿款的3户家庭,街道也主动按实际面积补发了补偿款。为准确确定这十余户家庭的房屋面积,居民监督委员会和街道一起,前前后后忙活了将近10个月的时间。
创新机制解“难题”
“不接触这块工作,真不知道棚改这么难!”王玉清是市北区阜新路街道居民,2014年他所在的鞍北片区一期改造,他被居民推选为A2片区“居民监督委员会”组长,全程参与到改造工作当中。
王玉清告诉记者,因为居住环境实在太差,又面临较为严重的治安问题,几乎所有棚户区居民都想早日搬离,但遗产纠纷、扩建违法房、房屋产权纠纷、改造政策等问题常常成为棚改的掣肘。“比如产权人曾前后组建过两个家庭,每个家庭都生育了子女,现在产权人去世,两个家庭争遗产,怎么解决?”“比如产权人曾将房产抵押,同时又因欠钱被人告上了法庭,现在房产被法院冻结,产权人无法签字搬迁,怎么解决?”“比如产权人几十年前购买了单位的房子,但因种种原因一直没办房产证,现在单位又没留有相关手续、证据,怎么解决?”
为解决这些难题,具有多年棚改经验的市北区已经形成了一套完整的应对方案。
“除却政府责任部门和工作人员,每个项目都有居民监督委员会,同时联合司法局等部门,全面引入律师参与制度,为街道征收工作提供法律支持。”市北区棚户区改造指挥部办公室主任杜福跃告诉记者,市北区已经选派100名挂职干部成立群众工作队,只要遇到上述难题,政府工作人员联合居民监督委员会、律师团队会一户一户帮着跑手续、一家一家帮着调解矛盾。截至去年底,全部52个集中片区、173处零星片区已启动22个集中片、41处零星片的改造。2016年,还将启动16个集中片、31处零星片的改造工作。
除了一线工作者遇到的阻力,“钱从哪里来”是摆在市北区领导案头的首要难题。
记者了解到,2015年市北区的财政收入为100.07亿元,而2016年市北区启动1.4万户棚户区改造的资金需求高达192亿元,是2013年启动棚改以来资金总量的两倍。
钱到底能从哪儿来?“我们主要采取‘向上争一块、市场融一块、财政投一块’的办法解决资金压力,例如2013年至2015年间的棚改投入是92亿元,除了财政投入36亿元,我们还分别向国家开发银行、兴业银行贷款41亿元和15亿元。”杜福跃说。
请来调解机构帮“棚改”
市北区棚改范围大,每个棚改项目遇到的难题也不尽相同。市北区各个街道在处理过程中采用不同的“招数”化解。
记者在兴隆路街道采访时了解到,今年为了解决宁化路一期,海岸路36号甲、30号两处棚改项目中遇到的大量产权人去世问题,该街道首次引入第三方社会组织参与到棚改项目中。
“去年年底摸底普查完,发现两个片区产权人去世的多达206户,占棚改比例的13%,想想头都大了。”兴隆路街道办事处副主任王若庭见到记者,眉头紧锁,语速飞快。
王若庭具有多年棚改工作经验。据他介绍,这206户产权人去世的家庭中,180余户都有遗产矛盾。以往帮助调解一户遗产纠纷家庭都得耗费个把月的时间,现在一下有这么多户遗产纠纷家庭,怎么解决?而且眼见4月中旬就要启动房屋征收工作,如何在保证不影响居民享受“速迁奖”的前提下帮助他们调解矛盾、完成继承权确认?经过不断地讨论,最终兴隆路街道决定引入调解经验丰富的“姜东调解室”,对全部206户房屋继承权进行确权民事裁定。同时街道统一帮助居民收集证据、协调派出所办理死亡证明和继承人证明等手续,将房屋确权民事裁定的时间由以往的2个月压缩至5个工作日。
“引入‘姜东调解室’,一是可以利用它的调解队伍和律师队伍,准确地向纠纷家庭讲明法律规定,同时提出专业的解决方案,提高办事效率;二是由第三方社会组织出面解决,能够减少居民对政府工作人员的抵抗情绪,更有利于开展工作;三是可以帮助居民节省大量的专业律师调解费用。”王若庭说,从3月6日正式开展调解工作到3月11日,180余户产权纠纷家庭中已经有11户完成房屋继承权裁定。
□青岛日报/青报网记者 王 萌 通讯员 李建青 安 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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