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7日15时许,同三大队二中队A班民警张剑在沈海高速公路王台收费口执勤,发现一辆刚出收费口的银灰色“尼桑”牌小轿车前风挡玻璃没有粘贴当年的年检标志,值班民警当即停车检查。经过询问民警了解到了,司机出示的证件都是假的,司机本人刚刚领了驾照才三天,就持假证件驾驶未审验车辆单独上高速公路。
接受检查时,该车驾驶员向执勤民警出示了一个姓名为任某的驾驶证,民警张剑发现该驾驶证版面和字体与制式驾驶证版本不符,有伪造驾驶证嫌疑,经仔细辨认该驾驶证的照片也不是他本人,民警张剑就以上疑点现场揭穿其出示的驾驶证是伪造的,该驾驶人又出示了一个登记初领日期是2016年3月24日姓名是李某某的驾驶证,该驾驶人称这就是自己的驾驶证。面对民警询问,为什么使用伪造驾驶证时,其又称不知道。民警张剑再询问其车辆年检标志情况时该驾驶人出示了一张审验合格至2016年的年检标志和车号为鲁BC×××K 行驶证,经仔细辨认该年检标志和行驶证的版面和字体也与制式版本都不符,均为伪造、变造的,后经网络核实该车已脱审3年。
因李某某使用伪 、变造的驾驶证、行驶证和年审标志,且车辆未参加审验、实习期间单独上高速公路行驶,其驾驶证不但面临罚款和扣分超过12分的处罚,实习期驾驶证积分超过12分也将被注销。整个执法过程民警都使用了执法记录仪进行了取证,民警向其告知以上交通违法行为时,该驾驶员还百般抵赖,就在民警低头开具强制措施凭证时该驾驶人转身逃跑离开了现场,同三大队已将该涉案车辆扣至停车场,5项交通违法行为也录入交警违法系统。城市信报/信网记者 张俊达
[编辑:巴普]分享
大家爱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