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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路车祸肇事者被批捕 开专车捡手机酿惨剧

2016-03-16 18:11:48
来源:青报网
责任编辑:亚麦

记者从市南区检察院获悉,近日,该院对“山东路交通肇事案”犯罪嫌疑人赵某依法批准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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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介绍,赵某从事滴滴专车业务,3月1日6时许,赵某行车途中通过手机软件接单,在与对方通完电话后,赵某将手机放到车辆变速杆位置。不久后,手机滑落到副驾驶座位下面。于是,赵某决定伸右手探身到副驾驶位置捡手机,此时,他的右脚一直踩在油门上。就在赵某低头捡手机的一霎,车辆方向发生偏离,右脚也不自觉地加大了踩油门的力度,最终导致事故发生。根据司法鉴定,排除了赵某酒驾、毒驾的可能,事故时赵某行驶速度为125—133km/h。

根据法律规定,犯罪嫌疑人赵某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中“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 、“机动车上道路行驶,不得超过限速标志标明的最高时速。在没有限速标志的路段,应当保持安全车速”等相关规定,赵某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因驾驶中捡拾物品、看手机、接打电话等不当操作行为导致的交通事故屡见不鲜,看似无关大碍的‘小动作’,往往会酿成严重事故。”为此,检察官呼吁,广大驾驶员行车途中一定要严格遵守道路交通法规和安全驾驶规则,严禁超速行驶,严格规范操作,杜绝一切不当的“小动作”,防止悲剧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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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回顾:

3月1日6时许,青岛万象城前的山东路闽江路口,一辆黑色轿车急速冲上人行道,致一名在人行道行走的行人当场死亡,车辆受损严重。

3月2日凌晨,青岛交警在官方微博上发布情况通报称:肇事者为本市人,排除嫌疑人酒驾、毒驾嫌疑,事故原因正在调查中。

[编辑:亚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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