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潍坊31岁男子王某,2015年7月4日因酒后驾车被即墨交警处以罚款1000元,记满12分,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今年1月3日经培训合格后,王某将驾照取回。但2月19日,再次酒后驾车的王某被城阳交警查获,王某涉嫌两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将面临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并处罚款人民币1000元,拘留10日的处罚。
2月19日早上8时左右,城阳交警大队城阳中队民警在正阳中路城阳下桥口处执勤,一辆雪佛兰黑色小轿车沿正阳中路由西向东驶到距执勤点四五十米处时,将车驶入右侧非机动车道。民警发现后上前检查,该司机出示证件时民警闻到其身上散发酒精味,经过对其进行酒精呼吸测试,酒精含量为20mg/100ml,系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经查,2015年7月4日该司机因酒后驾驶被即墨公安分局交警大队民警罚款1000元,记满12分,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因二次酒驾,民警依法将王某的车扣留,依法传唤王某15日内到城阳中队进行处理。王某因涉嫌两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将面临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并处罚款人民币1000元,拘留10日的处罚。
据了解,王某31岁,家住山东潍坊,自2015年在城阳区打工至今。18日晚,王某在城阳暂住处跟女朋友一块喝酒到晚上11时左右,王某喝了四瓶多啤酒。第二天早晨,王某准备返回潍坊时,遇民警执勤心里害怕,驶入非机动车道被执勤交警查获。
记者了解到,春节期间,城阳交警大队联合辖区派出所民警行昼夜不定点、不定时联合执勤。共查处酒后驾车违法行为4起,其他交通违法行为4000余起。
(半岛记者 尹彦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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