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日,崂山区发布《关于加强基本养老服务保障工作的意见》,将于4月1日起实施,这是全省首个相关综合性政策,保障对象可自愿选择居家养老、社区养老和机构养老三种政策,可贯通融合。这意味着,符合条件的老人选择入住养老机构,仍旧能享受居家养老补贴。
以独居低保、生活不能自理的老人为例,如果选择社区居家养老,政府会以“向居家养老社会组织购买服务”的形式,为其每天提供3小时的居家养老服务;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免费向其开放,并提供基本服务,社区助老大食堂将提供助餐服务,政府每餐提供6元补助和2元的送餐补助。
如果老人选择机构养老,政府将向养老机构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并进行补助,如果个人收入再加上居家养老服务补贴,不足以支付养老机构所收取的费用,政府将向养老机构提供最高800元的差额补助。
崂山区民政局局长任登刚介绍,以一名农村低保失能老人为例,每月可以领取养老保险460元、低保金650元,如果老人选择入住养老机构,政府为其提供居家养老补贴1800元(90个小时)。这些钱足以在崂山入住一家中档以上养老机构,如果选择条件更好的,政府还提供差额补助。
“以往单一养老服务政策在实践中出现了一些问题。”任登刚说,对不能自理的老人而言,政府购买最高90小时/月的居家养老,仍旧不能满足需要,入住养老机构又无法享受居家补贴,新政策打通了居家养老向机构养老的通道,真正减轻了养老负担。
■延伸
哪些老人能拿补贴?拿多少?
崂山区将基本养老服务保障范围扩大到养老金低于青岛市当年最低工资标准的失能、半失能独居老年人,失独家庭的失能、半失能老年人,生活困难的(社平工资1.2倍及以下)省级以上劳模(包括按规定享受省以上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待遇的)中的失能、半失能独居老人,年满80周岁及以上的失能、半失能独居老年人。“仅以居家养老为例,之前约有百名老人受惠,新政策下将扩至千人。”任登刚表示。
那么,符合条件的老人或机构有哪些补贴呢?以居家养老为例,崂山区将服务对象细分为四类17种情况,政府按每小时20元标准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补助时间最长的为城市“三无”、农村五保、孤老残障优抚对象、低保家庭的失能独居老年人,每月享受居家养老服务时间为90小时,其次为60小时、45小时和30小时。
为解决老人吃饭难问题,崂山区对运营时间超过300天以上的助老食堂分级别进行补助,按级别每年分别给予11万、10万和9万元。对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按级别分别给予10万、7万、5万元的运营补助和5万、3万、2万元的一次性建设补助;对机构养老的差额补助,将基本养老服务保障对象划分为两类,分别给予最高800元和400元的补助。
(记者 周晓荷 通讯员 孙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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