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青岛中院集中公布第17批1450个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其中自然人1208个,法人或其他组织242个(见表格)。本次公布的名单为截至2016年1月20日仍未履行义务的失信被执行人,公布之后是否已履行义务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可登录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网站(http://qdzy.sdcourt.gov.cn)“执行信息公开平台”进行动态查询。
实施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制度以来,青岛中院已集中公布17批共25406个全市法院范围内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其中自然人21006名,法人或其他组织4400个。
青岛法院结合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深入开展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行为专项活动。实施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制度以来,依法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移交公安审查91案89人,立案侦查32案42人,其中判处有期徒刑6案6人,判处缓刑5案6人,提起刑事诉讼7案11人,另有35名失信被执行人得知将被以拒执罪移交公安机关后主动履行了义务,执结标的额412.5万元。依法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司法拘留1715名,罚款198名226万元。迫于信用压力和执行威慑,已有1743名失信被执行人履行义务1638案,另有693名失信被执行人与申请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628个,执结标的总额32706.28万元。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将通过最高人民法院网、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网、大型电子显示屏、社区宣传栏等集中向社会公布,同时寄送给青岛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推送给银行、工商等单位(部门)。被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将在行政审批、融资信贷、招标投标、守重评比、资质认定等方面受限,在全国范围内被禁止乘坐飞机、动车商务座、火车软卧、住宿星级酒店等高消费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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