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现消费纠纷,需要进行维权,该找谁?为更好地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化解消费领域矛盾纠纷中的作用,青岛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2015年10月发起设立了青岛市消费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经过3个月的试行,2016年1月14日,正式挂牌运行。据悉,该调解委员会是全市首家专门针对消费领域的行业性调解组织。跟消保委调解协议相比,“人民调解”法律效力更高、约束力更强,可以依法申请司法确认,符合条件的还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市消费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成立
1月14日上午,在青岛市工商局,青岛市消费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正式挂牌成立。这之前,已经经过了3个月的试运行,一切顺利。
据市消保委于旭辉主任介绍,目前,青岛市消保委在社会组织调解的基础上,已引入了巡回法庭为主导的调诉对接机制、消费争议调解仲裁机制和人民调解机制,将利用多种调解机制的互通互补作用,为岛城消费者打造更加完善、高效、畅通的多元化消费纠纷处理新格局。
“依法调解,公平公正”,在调解庭现场,记者看到,最前端有三把椅子,分别是首席调解员和其他两名调解员。正对着,其中一侧是投诉人和他的委托代理人,另一侧是被投诉人和他的委托代理人。此外,调解庭里还有电脑、打印机和3个摄像头。据介绍,调解时全程录音录像以确保公平公正。
参与调解的团队包括:消保委多年专门从事消费纠纷调解的专家,还有聘请的专家。
据青岛市司法局房贤智介绍,目前,全市已在市、区市、镇街、村居四级层面建立健全了人民调解组织网络体系,并根据需要积极推动在企事业单位、行业协会和其他组织建立健全人民调解组织,化解了大量矛盾。
据统计,截至2015年底,全市已建有各级各类人民调解委员会7708家,其中,企事业单位人民调解委员会904家,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132家,人民调解员达2.5万余人,每年排查调处各类矛盾纠纷3万余件。
市消费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成为全市首家消费领域行业性调解组织。
“人民调解”法律效力更高、约束力更强
那么,青岛市消费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是干什么的?记者了解到,青岛市消费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主要工作职责是:调解全市范围内发生的重大消费纠纷;通过调解工作宣传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消费维权知识,引导消费者依法理性维护自身权益。
其主要受理范围:因商品或服务质量问题,造成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复杂疑难消费纠纷;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大的重大消费纠纷;法院委托进行调解的消费纠纷;其他符合人民调解受理条件的消费纠纷。
那么,它跟消保委调解有啥区别?据介绍,与消保委调解协议相比,它运用“人民调解”程序达成的调解协议具有法律效力更高、约束力更强的特点,可以依法申请司法确认,符合条件的还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协议后,双方当事人认为有必要的,可以自调解协议生效之日起30内共同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依法确认调解协议的效力。经司法确认,并由人民法院作出民事裁定书的案件,和人民法院诉讼审判作出的判决书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人民法院依法作出确认裁定后,一方当事人拒绝履行或者未全部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作出确认裁定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城市信报/信网记者 王鑫鑫 通讯员 林上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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