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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消协发布消费提示 消费者需注意三大事项

2016-01-07 10:07:38
来源:青岛晚报
责任编辑:尺素

随着微信用户数量增加,不少消费者发现,晒自拍、晒心情的朋友圈,渐渐被各种各样的售卖广告侵占。有不少消费者反映,本想通过微信朋友买个放心,商品到手却发现名不符实,碍于面子只能忍气吞声;想着通过微信代购少花钱,结果付钱之后却被直接拉黑……当微信“朋友圈”逐渐变成“生意圈”,这一非专业网购平台出现的各种问题接踵而来,导致微商问题诸多,消费者维权困难。

为此,山东省消费者协会昨日发布今年第10号消费提示,提醒广大消费者注意:一是在微信朋友圈购物时,最好要求微商出示经营资质及手续、身份证明、姓名、联系方式及经营地址等信息,选择证照齐全、信誉好的卖家,货比三家,切忌贪图便宜和冲动购物。最好不要轻易购买贵重的物品或预付金额较大的充值卡。同时,所购商品应注意产品的商标和名称、生产厂家、生产地址等标识,国外商品是否有中文标识和说明等,不建议购买无标识或标识内容不完整的产品。

二是微信购物一般是通过直接转账和网银支付,缺乏保障。尽量选择信誉较好、证照齐全的大型电商平台,或者企业电商平台。此类平台的付款有严格的程序,退换货、维权容易操作。在付款时应优先选择支付宝等有第三方平台保障的渠道,以确保资金安全。

三是消费者在购买过程中如果通过微商模式达成了买卖意向,那么一定要做到询问要全面、付款要慎重、验货要仔细,应尽量收集和保存证据,如拍下商品或服务的照片,截取与卖家的聊天记录、银行汇款单、卖家姓名、身份证号等凭证,来降低购物风险,一旦发生消费纠纷、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可向消费者协会及有关部门进行投诉,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编辑:尺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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