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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接政府职能转移购买 青岛40家社会组织获选

2016-01-06 08:41:56
责任编辑:帛幼
40家社会组织可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

1月5日,城市信报/信网记者从市民政局了解到,根据《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青政办字〔2014〕69号)和《青岛市民政局关于印发<青岛市民政局具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条件的社会组织名录管理办法(试行)>知》(青民管〔2015〕12号)等文件精神,经社会组织自愿申报、第三方评估、专家评审、登记管理机关审核并公示,确定了青岛市道路运输协会等40家全市性社会组织为第一批具备承接政府转移职能和购买服务条件的社会组织,有效期为两年(截至2017年12月31日)。各级政府部门在选择承接转移职能和购买服务的社会组织时,应从民政部门公布的具备条件的社会组织目录中优先选取。(城市信报/信网记者 张鹏)

[编辑:帛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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