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2月30日,本报A13版曾以《说好延期交房3个月可退房,过了一年还不给退》为题报道了市民付先生,2013年在胶州市洋河镇河西郭村福海洋佳园小区买了一套房子,但是到现在对方都还没有交房。不过在当初与开发商签订的合同上规定,延期交房3个月付先生就可以要求对方退房款,但是现在已经延期交房将近一年,付先生还是没能要回房款。
记者也据此事联系到了房子的开放商青岛艾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相关工作人员,该工作人员对记者表示他们会与付先生协商解决房屋退款事宜。不过,1月4日,记者却从付先生那里得知,对方一直没有联系过自己解决这件事。“我也多次打电话找过他们想要坐下来协商解决这件事,但是对方工作人员却一直推脱相关负责人不在,所以到现在都还没解决。”付先生说道。
随后,记者再次联系到了青岛艾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相关工作人员,该工作人员表示负责解决付先生事宜的工作人员确实不在,不过他们也会立即向他转达这件事,让该工作人员联系付先生协商解决这件事。对于这件事,本报也将持续关注。城市信报/信网记者 季晓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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