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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振国放火罪一案一审宣判:判处被告人死刑

2016-01-04 16:20:05
来源:信网
责任编辑:尺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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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网1月4日讯 据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官方微博@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消息,今天上午,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被告人王振国放火罪作出一审宣判,以放火罪判处被告人王振国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编辑:尺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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