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青岛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任命丁平等317人为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青岛中院成为山东省首个实现人民陪审员队伍从无到有历史性突破的中级人民法院。今年4月24日,青岛中院经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被授权成为全国首批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法院之一,是山东省唯一一家参与试点的中级人民法院,本次改革,全国人大常委会首次授权参加试点的中级人民法院可以组建自己的人民陪审员队伍。
任命陪审员的目的
当选为人民陪审员,一般职责有审阅所陪审案件的材料;参加案件调查;参加合议庭开庭审理案件或案件的调解;参加案件评议。
人民陪审员是从普通公民当中当中选出来的,目的是促进司法公正,保障公民依法参加审判活动,除了依法参加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除不得担任审判长外,同法官有同等权利。
随着经济的发展,社会的进步,人民法律意识的提高,越来越多的人选择到法院解决纠纷,使得人民法院的案件数量猛增,然而受编制的限制、法官选拔的限制等等,使得人民法院法官的数量并没有跟上案件数量的增加。很多法院的法官每年办理几百件案件司空见惯,然而法官的精力有限,这无形中造成了案件办理质量的下降,对社会产生不少影响。而专职人民陪审员的加入,使得法院审判队伍能在短时间内得到扩充,减轻的法院的审判压力,提高办案质量。
陪审员怎么选?
按照国家相关决定,公民担任人民陪审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 年满二十三周岁;
(三) 品行良好、公道正派;
(四) 身体健康。担任人民陪审员,一般应当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
1.选任工作由各区(市)基层法院会同司法局确定初步人选,按照选民所在区域,以辖区街道办事处为单元格分配名额,在每个单元格内随机抽选产生候选人,要确保每个办事处、每个大的社区都有一定比例的人民陪审员候选人。
2.候选人提交所在辖区的人大常委会核实后,分别向辖区公安机关、检察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等十几个部门征求意见,审查候选人是否有违法犯罪记录、被举报线索、不良信访记录、不良工商税务记录等。必要时,还要到候选人所在单位、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基层组织进行再调查。
3.通过层层筛选,排除存在违法记录等情形的人选后,产生了600余名候选人,经青岛中院会同司法局审核后向社会进行了公示。候选人将分两批提请青岛市人大常委会任命,日前任命了第一批,首批任命的317名人民陪审员既有基层干部,也有普通群众;既有专业技术人员,也有普通社区居民;既有年轻的高学历人才,也有年长的退休人员,充分体现了人民陪审员的广泛性、代表性。下一步,青岛中院将会同司法局积极开展新选任人民陪审员公开宣誓及培训等系列工作。
陪审员起什么作用?
提高案件调解质量
提高案件调解质量,化解矛盾。人民陪审员来自各行各业,有着丰富的阅历,在具体案件的审理中,面对不同的案件的当事人,可以利用本身的人生经历,设身处地,现身说法,即提高了调解效果使案件顺利解决,又极大限度减少了当事人的诉累,降低了诉讼成本。
监督案件提高审判公正
权力需要制约,而司法权,更需要监督,专职人民陪审员的加入,能更加积极主动的广泛参与到审判当中,对案件进行监督,能有效的防治司法裁判当中的主观片面性,提高审判的公正、公平。
联络群众感情
人民陪审员来自各个阶层,各个职业,对联系群众有着天然的优势,然而由于审判的严肃性,使得法院的审判工作与人民群众有着不小的距离,而专职陪审员的广泛参与案件,使得陪审员在审判过程中对缩短与群众的距离起到重要作用,在人民法院与人民群众之间架起了沟通桥梁。
据了解,当人民陪审员也有民陪审员因参加审判活动应当享受的补助,人民法院和司法行政机关为实施陪审制度所必需的开支,列入人民法院和司法行政机关业务经费,由同级政府财政予以保障。因参加审判活动而支出的交通、就餐等费用,由人民法院给予补助。城市信报/信网记者 任波 通讯员 时满鑫 郑玉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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