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信网手机版移动继续看新闻

青岛市中院法官提醒:“互不扶养”协议无效

2015-10-22 08:47:10
作者:任金梅
责任编辑:光影

同居不领证,一位老母亲被赶出家门

人物:李老太 年龄:72岁

丧偶的李老太在经历过几年的孤独后,于2006年迎来了黄昏恋,她认识了同样丧偶的王大爷结婚,两人聊得很投机,想找个伴安度晚年。再婚的事被提上了日程,得知消息后的王大爷的四个子女提出了反对意见,多次阻挠之后,他们给了一个折中的方法:可以同居,不能登记结婚。因为同居不受法律保护,自然不会牵涉到财产的问题。

王大爷起初心里很不是滋味,觉得不能给老伴一个合法的身份,可能得到儿女这个程度的同意,已经很难得了。两人也想互相陪伴着走过人生最后一段时光,于是就住在了一起。没想到,四年后,王大爷被查出患上了癌症,身体每况愈下,李老太不离不弃一直服侍左右。这样坚持了3年,王大爷还是走了。

李老太对王大爷的悉心照料,让四个子女转变了对她的看法,也明白了两个老人的感情。然而,当老人的后事办完,财产之争还是提上了台面,矛盾爆发。因为无处安身的李老太拿出了一份遗嘱和一本日记,称王大爷已经将房产留给了自己。四个子女认为原来一切都是预谋的,不肯放手对房产的争夺。

案子打到了法院,法官发现遗嘱和日记里的记载,都是老人在说心里话,只谈了准备在死后对遗产处分的设想,并没有正式的决定。这样一份遗嘱不能被认可。而两位老人又没有打结婚证,这种同居关系也不受法律保护。怎么办?李老太那边的子女当初也对老人的结合持反对态度,如今看着老母亲被赶出家门,心里很不是滋味。

后来,经过法官调解,王大爷的四个子女也理解李老太对父亲的照顾,同意给李老太12万元现金作为补偿,房产归他们。 文/本报记者 任金梅

精彩美图 更多 >>

分享

Copyright © 2015 信网. All Rights Reserved 鲁ICP备140281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