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1日,市民姜女士向本报记者反映,她10月7日通过申通快递发了一单货品给朋友,地址是从青岛即墨发至青岛崂山区,快递内装有九条裤子,朋友在10月10日通过速递易取到了快件,却发现里面只剩下了五条裤子,姜女士说:“7日下午申通快递员按正常程序收件,检查无误后带走的,朋友取出后,发现外包装快递单是重新用透明胶带粘贴的,我们认为是被盗了,希望申通快递能合理赔偿损失!”
11日上午,记者采访了姜女士。姜女士说:“我是10月7日寄的这个快递,是从即墨发往崂山区的,我寄了九条裤子给朋友,当时快递员是检查好的,结果我朋友10日取件后发现,里面就剩下了五条裤子,而且快递很明显被人动了手脚。”
收件人宋先生告诉记者:“我是10日中午取的快递,取出来的时候一切正常,外面的包裹状况也还好,后来发现只有五条裤子,我就打电话给我朋友核实,她那边说寄了九条,后来我仔细看了看,发现快递单子是二次包装的,有人把原来的包装袋剪下来了,又贴到了新袋子上”。
据姜女士说,得知快递有问题后,她立刻联系了申通客服,而后申通方面和她的朋友宋先生取得了联系。宋先生说:“我取件的当天晚上申通派件员到我们家了,来了以后让我写了个证明,证明快递的二次包装没有问题,他也承认这是二次包装的。”
姜女士告诉记者:“我们觉得这很明显是物品被盗,有人把四条裤子拿出来了,但是快递方面不承认,说没有看到谁偷了东西,我就觉得很气愤。他们让我填索赔函,要按破损件赔付,说赔偿不超过快递费的3倍,但是我发件的费用才12元,3倍也就是36元,但是四条裤子的价值远远不止36元,一条裤子价格就是100块钱,我们起码损失了400块钱。”
11日下午,记者和负责处理此事的申通快递工作人员取得了联系。对于姜女士的情况 ,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姜女士这个快件我们已经在处理当中了,我们已经联系发件人提供索赔材料了,我们这边发件申通会上报到总公司进行处理的。”
关于赔偿问题,工作人员说:“因为是收件人说收到的时候有二次包装痕迹,且内件缺少,所以是按破损问题件来处理的,关于被盗的说法,我们不能口说无凭。我们从来没有说过是按照快递费的3倍赔偿,不论是破损情况还是被盗情况,我们这边都会上报总公司进行处理的。”
文/城市信报/信网见习记者 刘曼
分享
大家爱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