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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民政局不再出具婚姻证明 市民可少跑腿

2015-09-19 08:38:21
来源:青岛晚报
责任编辑:尺素

晚报讯 近日,记者从市民政局获悉,根据民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相关工作的通知》,即日起,除办理赴台湾地区和9个国家(哈萨克斯坦、芬兰、奥地利、荷兰、德国、阿根廷、乌拉圭、墨西哥、波兰)的公证事项继续出具证明外,全市婚姻登记机关不再向任何部门和个人出具 (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此外,民政部门对办理涉台和以上9个国家公证所需的(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也将注明“本证明仅限于(申请人)办理赴×国家(或台湾地区)的公证事项使用,用于其他事项无效。 ”

记者了解到,婚姻登记记录证明是为了证明个人已经在民政部门登记过结婚,而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则是证明个人未办理过结婚登记,即通称的“单身证明”。 “因为开具这类的证明是一种正常的业务,平日里的业务量也是比较平稳的,不再出具之后,市民就可以少跑一趟,也是件便民的事。 ”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开具这种证明以前是市民自己的事情,需要到民政部门来开具,而现在取消后,相当于有关部门代替市民做了这件事。记者查询了解到,办理购房、贷款、新入职以及计生调查等方面一般都会需要开具“单身证明”,其中办理购房和办理贷款需要的最多。

“我买房子的时候,售楼处就让我提供‘单身证明’,售楼处说‘单身证明’可用于证明所购房产为婚前财产。 ”市民刘先生说,不需要开具这种证明是好事,要不然还得跑到民政局去,但是就担心一些情况下,人家就需要“单身证明”,但是民政局又不给开具,到时候可怎么办?为此,记者了解到,民政部门会协调各方,衔接好此类证明未来如何开具或取消开具等相关事项,以方便市民为目的。“贷款、买房等需要‘单身证明’,有时候因为开证明需要跑好几趟,如果不开具以后,希望各方面都能协调好,要不然受影响的还是市民。 ”市民张女士说。

而对于一些地方可能会出现“抢”开证明的热潮,市民政局工作人员表示,近期开具这类证明的人数并没有显著变化,希望市民及时了解这个《通知》,避免造成误会。

(青岛晚报/掌上青岛/青网 记者 梁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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