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 新房没人住,别有用心的袁某想到了一个赚钱的主意。他偷偷给两户房屋换了门锁,谎称自己是房屋的主人,把房子租给了别人。
2012年9月的一天,无业的袁某到一家房产中介登记,他说某家园10号楼302户是他的回迁安置房,想要出租。很快,中介就帮他找来了租户。陈某在缴纳了年租金24000元、租赁押金2000元之后,拿到了袁某提供的钥匙。10月份,袁某又说位于本市崂山区的某家园10号楼301户是自己亲戚的房子,又租赁了出去,收取年租金24000元、租赁押金2000元。
租户往里搬家具,很快引起了周围邻居的注意,房子的所有人也知道了房子被占的消息。袁某的骗局败露。崂山法院审理查明,袁某在崂山区某家园小区10号楼居住期间,私自更换位于该楼301、302户门锁。案发后,袁某的亲属代为退缴赃款52000元。
法院认为,袁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合同诈骗罪,依法应予惩处。袁某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可以从轻处罚,并且袁某积极退赃,有悔罪表现,符合缓刑适用条件。判决袁某犯合同诈骗罪,拘役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5000元。(记者 赵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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