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7日,市民丁先生向本报记者反映 ,他2000年在原胶南珠海东路194号世纪新村小区买了一套商品网点房 ,面积140平方米左右,并且按每平方米90元交了暖气设施配套费 ,购房合同上也明确写了。此前丁先生将房租给了别人,去年收回了房子准备自己使用,今年装修时才发现开发商没有将暖气设施配套费上交给供热公司,导致现在自己无法正常通上暖气,希望记者可以帮忙解决此事。
丁先生向记者介绍:“我是2000年的时候买的这个网点房,当时就交了一笔暖气设施配套费,因为房子面积差不多140平方米,每平方米按90块钱算,当时交了近1万3千块钱,购房合同上也写了这一条,我就以为暖气肯定是能正常使用的。但是因为买了这个房子以后,我一直是租给别人的,这都十几年了,之前的租户用这个房子的时候都是开的空调 ,也没用暖气,我也就一直不知道暖气不能用。我去年把房子给收回来了,想今年装修完以后自己用,也就是在装修的时候,才发现这个暖气是没法通的。”
发现暖气不能正常使用后,丁先生便在7月份去了易通热电公司申请供暖,“结果热电公司那边说我没交暖气设施配套费,我就非常气愤,因为明明当时在购房的时候已经交给了开发商这笔费用,而且合同上明确写着,在保修的项目里面也有暖气这一项,我不知道开发商将这笔钱弄哪去了,还隐瞒了我们这么久。”
在得知自己的暖气设施配套费不知所踪后,丁先生找到开发商进行理论,“我跟他们说这个问题,他们那会说是可以退款,但是要按照每平方米50块钱来算,再加上这15年来的利息,但是我当时是按照每平米90块钱付的款。”丁先生表示:“我也没算这个赔款是多还是少,也不是想要退款什么的,我现在因为装修的时候已经装了地暖,我就是希望他们可以去处理解决这个事情,帮我把暖气给通上。”
据丁先生介绍,世纪新村小区其他的网点房也没有通上暖气,但是居民楼的供暖是正常的,“我自己过去热电公司那边申请的时候,也了解到网点房现在要再通暖气需要接外管道什么的,过程非常麻烦,再一个问题就还是费用一直没有交上 ,人家肯定不给你通啊。”
针对丁先生的情况,8月27日下午,记者联系到了世纪新村小区的开发商龙海建设集团,工作人员向记者表示:“这个事情前后也有一段时间了,毕竟15年过去了,我们一直没有查到他的交款材料,而且丁先生也一直没有提供收取暖气设施配套费的发票或收据,但是他有购房合同 ,也是老业主了,我们还是愿意帮他补上这个钱”。
工作人员说:“现在是热电公司那边不收我们的钱,因为外部管道过不去,城市供热首先要保证住宅,但他是属于商业网点。昨天上午我们就已经过去易通热电准备给丁先生交款的,现在我们和丁先生都是一起在努力,正在和热电公司进行协调,看能不能解决这个管道问题。”
城市信报/信网见习记者 刘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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