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丈夫意外身亡留下3个孩子 新干县一女子替亡夫还债
“总算了结这件事了……”近日,替亡夫还完最后一笔欠款,女子林晓华(化名)终于松了一口气,她把压在心里的大石头终于放下了。
丈夫意外身亡
2007年6月,为做生意补贴家用,丈夫王建((化名)与新干县农村信用社签订了一笔29000元的借款合同,并约定3年后偿还,同族亲戚王金生(化名)为他做担保。
不料,两年后一场意外,林晓华的丈夫不幸离世。丈夫的突然离世,让这个家庭失去了生活来源。为了生计,林晓华不得不外出打工,挣取生活费和3个孩子的学费。
法院判处妻子偿还债务
丈夫王建虽然已经去世,但是他留下的债务并不因此作废。
2010年6月,借款到期了。为追讨欠款,新干县农村信用社将妻子和担保人起诉至新干法院。在庭审过程中,林晓华解释迟迟没有还钱的原因。“有钱的话,我肯定早还了,可是现在孩子的爸爸也不在了,3个孩子都还在读书,我实在是拿不出钱。”
最终,一审法院判处:妻子林晓华偿还借款本金29000元及利息,担保人王金生承担连带责任,案件受理费由两人共同承担。由于林晓华没有任何可供执行的财产。法院遂扣划了担保人王金生的银行存款用以偿还债务。截至2012年5月,王金生共支付借款本金及利息等费用37926.46元。
法官促成执行和解
“我只是担保人而已,这钱不应该让我来还呀!”存款被扣划后,王金生又将林晓华起诉至新干法院。由于林晓华一直没有还钱,王金生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014年7月,执行法官得知林晓华回乡以后,特地将两人约在了法院调解室,组织两人坐下来谈一谈。
林晓华恳求道:“我家的情况你们也了解,老大、老二刚刚参加工作,小女儿还在读大三,而且她上大学的钱还是申请的助学贷款,现在让我一次性拿出这么多钱来,真的是没办法。”
“如果今年可以把本金还了,我可以放弃利息。”但这个方案,林晓华还是没办法履行,她希望可以分期还款。王金生听到后,叹了口气没有说话。
调解活动陷入了僵局。
最后执行法官把两人带到不同的调解室,分别做思想工作。经过一番劝解,最终两人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双方约定2014年12月之前先付1万元,之后每年农历年之前付5000,直至2019年6月份付1万元,案件执行费由林晓华承担,其他费用不再偿还。
2019年5月初,林晓华提前将最后1万元汇入新干法院的执行账户中,结清了这笔债。
[来源:中国江西网 编辑:芃芃]大家爱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