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7日,本报刊登了曲阜路12号院居民反映10号院在自家院内搭盖违法建筑,给自己的日常生活造成影响的报道。7月19日,城市信报/信网记者从青岛市城市建设档案馆内存放的有关档案资料了解到,12院内获得规划部门审批的只有12号院内东南角拐角处的一排平瓦房,10号院西墙墙根下一排砖房在规划图纸上并不存在。
7月20日下午,城市信报/信网记者再次联系了市南区城管执法局中山路中队,内勤工作人员王女士答复,由于房子搭建的时间久远,而那时《城乡规划法》还未出台,因此,“没有法律依据来界定那些房子是不是违法建筑。”王女士表示:“2008年之前搭建的,算历史遗留问题,由街道办事处和房管部门在楼院改造时统一整治,他们有专项的经费。老院里的这种建筑的存量很大,如果是现在新建的话接着就拆。”
叶女士质疑:“2012年查处的时候,西墙下的那排房子当时是让维持现状,不准动一砖一瓦的。现在他们又是铺地砖,又是下管道,看样子是又要把那排房子改成厨房了。关键的是他们不是内部装修,他们是在我们院子的地上动工。如果真改成厨房的话,那我们以后的生活真是无法想象了。”
楼院改造何时进行?为此,城市信报/信网记者联系了中山路街道办城管科。工作人员李先生介绍,小范围的零星楼院改造应由社区居委会向街道提出改造请求,但中山路街道办并未接到曲阜路社区的申请。本报将继续关注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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