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获悉,截至6月30日,今年我市新增357处道路交通信号灯设置工作已全部完成,道路安全通行指数进一步提升。
据了解,2014年9月,市安监局会同市公安局、市城乡建设委等部门对我市道路交通信号灯设置情况进行调研,共摸排出357处需要增设红绿灯的路口,并列入今年工作计划。其间,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定期实施通报,强化现场督查,全力协调解决推进中的问题。在各区市、市公安局、国际机场集团等单位和部门的共同努力下,357处道路交通信号灯设置工作目前已全部完成。其中, 市南、市北、李沧三区66处,崂山区4处,黄岛区60处,城阳区26处,即墨市8处,胶州市26处,平度市71处,莱西市36处,保税港区7处,高新区49处,青岛国际机场3处。
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要求,对新建、改建、扩建道路,各区市和有关部门要严格落实交通安全设施建设“三同时”规定。对已有道路要按照《道路交通信号灯设置与安装规范》(GB14886-2006)的规定,定期开展排查、设置工作,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畅通。(青岛日报/青报网记者 周建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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