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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大波新规来袭 自7月1日起将影响衣食住行

2015-07-01 07:52:27
来源:青岛晚报
责任编辑:尺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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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婴幼儿奶粉包装出新,网购到“山寨”产品可向专利管理部门举报,台胞持有效台胞证即可免签往返大陆……今日起,一批新的法律法规开始施行,对市民的衣食住行产生影响。 青岛晚报/掌上青岛/青网 记者 王伟

进口乳粉不合规可退货

7月1日起,《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特殊膳食用食品标签》将正式实施。届时,进口婴幼儿乳粉包装上中文标签不符合新规定的,将一律按不合格产品做退货或销毁处理。

新标准修改了特殊膳食用食品的定义,明确其包含的食品类别及标准适用范围;参照国际标准,增加不应对0-6月龄婴儿配方食品中的必需成分进行含量声称和功能声称的基本要求,如不得标注“含有4倍的DHA”等字样;修改了能量和营养成分的标示方式和允许误差范围等要求。

山东养老险出台新规

山东省人社厅发布 《关于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员延长缴费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规定,自2015年7月1日起,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年限 (含按规定确认的视同缴费年限,下同)不满15年的,可以申请延长缴费至满15年。

按照规定,参保人员延长缴费,应当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报继续缴费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其中,符合条件、在企业继续就业参保的,须经用人单位同意,报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核备案。

汽车安全碰撞试验出新规

《C-NCAP管理规则(2015年版)》7月1日实施。与2012年版规则相比,2015年版规则不仅对试验细节及鞭打试验评分进行了完善和加严,并且修改了星级划分标准,特别是5星的门槛分由52分提升至54分、4星的门槛分由44分提升至48分。

“国检”不合格将禁产禁销

根据国家质检总局发布的 《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后处理工作规定》,7月1日起,国家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的生产企业,自收到《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责令整改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完成整改,提交整改报告,提出复查申请。

此外,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不能按期完成整改的,可以申请延期一次,延期不得超过30日。对于复查仍不合格的企业,相关部门当责令企业在30日内进行停业整顿;整顿期满后再次复查仍不合格的,应通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行政许可部门吊销相关证照。

专利行政执法办法“升级”

同样是火遍全网的“55度杯”,销售价格却从几十元到几百元不等;同样是代购某国外知名品牌手袋的“海淘”网站,彼此叫价却差了好几倍……7月1日起,新修订的《专利行政执法办法》正式施行,消费者网购到“山寨”货可向专利部门举报。

通知指出,为了更好维护电子商务领域消费者和专利权人的合法权益,从7月1日起,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如果接到投诉后,经审查认定是专利侵权的,电商平台须及时删除或屏蔽相关网页。此外,新修订的《专利行政执法办法》在严格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等方面进行了完善,并且有针对性地加强了电子商务领域行政执法等内容。

随便发送商业短信将罚款

工业和信息化部日前公布了 《通信短信息服务管理规定》,自6月30日起正式施行。《规定》要求,未经用户同意或请求,不得向用户发送商业性短信;用户明确拒绝或者未回复的,不能再发送内容相同或相似短信;违规发送的最高罚款3万元。

台胞来往大陆免签注

公安部日前宣布,自7月1日起,台胞持台胞证即可经开放口岸来往大陆并在大陆停居留,无需办理签注。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的决定》,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自7月1日起不再办理台胞签注,口岸边检机关不再查验台胞签注,台胞仅需持有效的台胞证即可来往大陆并在大陆停居留。台胞证有效期不变,仍为5年。

广播电视节目禁“嘉宾主持”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广播电视主持人和嘉宾使用管理的通知》7月1日起实施。通知要求,各广播电视机构应进一步加强广播电视主持人和嘉宾使用管理,严格执行主持人持证上岗和执业注册制度。

根据通知,今后新闻、评论和访谈类节目不得设置或变相设置辅助性主持岗位;广播电视节目要明确主持人和嘉宾的分工,主持人应承担节目的串联、引导、把控等功能,不得设置“嘉宾主持”,嘉宾不能行使主持人职能。

即日起6省异地违法可以在本地缴纳罚款

为进一步服务广大机动车驾驶人,解决跨省异地缴纳交通违法罚款不便利的问题,日前,公安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在深入调研论证并完成相关业务系统升级改造和联网调试的基础上,决定自今年7月1日起,在河北、安徽、山东、四川、贵州、云南6省开展跨省异地缴纳交通违法罚款试点。记者了解到,在该措施实施前,我省已经实现了省内异地处理交通违法,及省际间的本地罚款缴纳。记者注意到,该项措施带来的新变化是外省市的现场执法罚单,也可以在本地银行缴纳了。

早在2011年4月份,山东、江苏、浙江、安徽四省根据公安部要求,进行交通违法信息省际联网运营的试点。四省联手跨省传递车辆违法数据,便于交警在当地处罚。而在2010年4月份,我市交警部门就实行了新版交通违法处理系统,交通违法信息实现全国联网,本地车辆外地违法、外地车辆青岛违法,都会被交警部门处罚。在该措施实施前,省内的异地违法可以在当地处理。

对于异地违法,目前有两种处罚方式:一种是在机动车登记地处理,如北京的车,在黑龙江有违法记录,可以在北京处理。但是,如果车主对车辆违法信息有疑问,必须要到违法信息所在地进行咨询。另一种就是在违法发生地进行处理,车主在异地缴纳了罚款之后,要注意保存好缴纳罚款的凭证。因为平台之间的信息传递可能会有一个滞后性,如果在异地已经处理了,但在本地的平台显示还没处理,车主可以凭罚款单据消除违法信息。

青岛晚报/掌上青岛/青网 记者 杨海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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