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一周的侦查,李沧交警大队昨抓获了打游击多日的“黑校车”。被查后,这名司机居然自称是校长,随后面对到场的该校校长,这名司机脚底抹油悄悄离开,他也将被合并处罚11700元并记9分。
蹲点守候黑校车
近日,有群众举报称,有一辆绿色客车在书院路小学周边搭乘学生,怀疑是黑校车。李沧交警大队的民警立即调查,发现该车车牌为鲁FU0252,于2014年11月13日被李沧交警大队查处过交通违法。该车多次在不同地点搭乘多名学生,有黑校车嫌疑,而且驾驶员反侦查能力较强,经常变换搭乘学生地点。经过一周侦查,民警摸清该车运行轨迹,于昨天中午在书院路小学旁边进行蹲点守候,对该车进行查处。
司机辩称是校长
11时50分许,鲁FU0252绿色客车行驶到书院路小学门前北200米处停车,有大约20多名小学生纷纷上车。驾驶员看到有民警前来立即准备驶离,刚发动起车辆就被赶来的民警查获。经查,该车未取得校车资格,是19座客车搭乘了24名小学生准备去吃午餐。该车年审至2014年11月30日,保险终止至2014年5月21日,车辆脱审且无保险。面对民警询问,该车驾驶员王某某说没带驾驶证和行车证,而且振振有词:“我们为了孩子吃饭路上安全只跑500米。 ”当民警问其是否有校车资格时,驾驶员王某某回答:“我是书院路小学的。 ”民警提出要找校长询问,王某某竟然说:“我就是校长! ”当书院路小学校长闻讯赶到时,驾驶员见“李逵”来了,立马脚底抹油溜开了。
扣车罚款记九分
经询问书院路学校校长和搭乘该车的学生得知,最近王某某一直驾驶鲁FU0252绿色客车在远离学校周边地点搭乘小学生吃午餐和去托管班,有时候车上除了坐的还站满学生。学校也想查到该车行踪报警,不想昨天被李沧交警大队查获,民警依法将该车扣留。
该车车主兼驾驶员王某某将面临以下严厉处罚:根据国务院校车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未取得校车资格作为校车使用将被罚款10000元-20000元,机动车未按规定年审罚款200元记3分,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20%以上将被罚款200元记6分,未保强制责任险将罚2倍保费,合并处罚11700元并记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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