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宋某在施工中不慎受伤,被认定为工伤。企业对宋某认定工伤存在异议,将即墨人社局告上法庭。昨天上午,即墨法院“安全生产案件合议庭”正式挂牌成立首日,开庭审理了这起工伤认定案件。按照将要实施的新行政诉讼法,即墨人社局分管副局长出庭应诉。目前,此案还在进一步审理中。
发布:
安全生产案有了合议庭
“在新行政诉讼法实施前成立合议庭,也是为了更好地审理行政诉讼案件。”4月22日上午,即墨法院“安全生产案件合议庭”正式揭牌。据介绍,即墨法院“安全生产案件合议庭”,主要审理危害生产安全、重大交通安全的刑事案件、职工工伤类的劳动争议民事案件及涉安全生产的各类行政案件和非诉行政执行案件。
即墨法院相关负责人介绍说,“安全生产案件合议庭”是即墨法院继“资源环保行政案件合议庭”之后,成立的第二个专业化合议庭,充分发挥了司法审判在监督、促进和维护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方面的重要作用。记者了解到,近年来,即墨年均受理涉及安全生产案件80多起,案发率呈上升趋势。去年年底,新的安全生产法实行后,即墨法院在行政庭率先设立“安全生产案件合议庭”,专门对安全生产案件进行审理。对审查涉及安全生产的劳动争议民事案件,以及安全生产的行政诉讼、行政赔偿和行政执行案件进行专门审理。
案例:
副局长出庭应诉
“这是‘安全生产案件合议庭’成立第一天审理的首个关于工伤认定的案件。”昨天上午,即墨法院“安全生产案件合议庭”刚刚揭牌,3人合议庭就开庭审理了一起工伤认定案。法官介绍,即墨一家私营企业员工宋某在工作时不慎受伤,致左脚内踝骨折、左脚外踝骨折。即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宋某的伤属于工伤认定范围,并予以认定。但企业认为,宋某与公司并不存在劳动关系,而且宋某之伤系陈旧性下肢骨折,与企业没有关系,所以企业不服人社局工伤认定,认为认定工伤程序违法,随后一纸诉状将即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告上法庭,请求依法撤销对宋某作出的工伤认定决定。
根据新的行政诉讼法要求,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出庭应诉。所以即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名副局长出庭应诉。记者在庭审现场看到,双方各执一词,均举证答辩。合议庭根据案情进行审理,并决定择日宣判。即墨法院通过官方微博直播了这起工伤行政确认案件,即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人出庭应诉,即墨市相关领导和公安局等行政机关负责人旁听庭审。办案法官介绍说,这起工伤认定案暴露出了企业用人机制中的劳动合同和工伤保险等一系列问题需要规范。
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要出庭
即墨法院相关负责人介绍说,新修改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将于2015年5月1日正式实施,第三条规定 “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出庭应诉”。为实现负责人出庭应诉的常态化和规范化,即墨法院通过司法建议、行政案件司法审查年度报告等形式,向即墨市政府介绍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即墨市政府也发布了《即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行政应诉工作的通知》,确立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建议书制度、出庭应诉案件备案等制度,并把行政应诉工作纳入考核,进一步推进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强化了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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