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海辛辛苦苦干了40天,回岸后向船老板讨要工钱却迟迟没消息,近日,来自临沂的李先生和两名朋友因“口头约定”遭遇难题。虽然在当地相关部门的帮助下,他们最终讨回部分工钱,但仍有不少工钱没有着落。4月20日,经本报协调,渔船老板郑先生表示,可与李先生等再当面协商余款退还事宜。对此,律师提醒船员出海前一定要签订正规书面协议,避免因口头约定导致纠纷。
出海40天工钱难讨要
“跟船出海打鱼40天,工钱却只给了4000元。现在渔船老板一直不给答复,难道这些日子的辛苦白费了。”近日,来自临沂的李先生致电本报新闻帮求助。据其介绍,3月3日,在劳务中介的介绍下,他和两名朋友在胶州市九龙街道应聘了一份渔船船员的工作。但还没来得及签订劳动协议,他们就于3月6日出海捕鱼。
“在船上的工作太累了,在出海的40天中,我们每天工作都得在20个小时左右,剩余的时间吃饭睡觉,而且我们也吃不惯船上的饭。”李先生称,他们在船上一天只吃两顿饭,但因工作强度太大,他和两个朋友吃不消,出海没几天,他们就打算干完这趟活就离开,但没想到在船上一呆就是40天,得知他们要离开渔船,渔船老板表示需缴纳10000元,否则就得继续工作。捕到的鱼是由专门送货船运送,渔船需要一直在海上作业,因此他们不得不一直在海上干到4月14日回港。
经协调老板愿继续协商
回港之后,李先生和朋友向船老板郑先生提出结算工钱离开,但却迟迟没有得到答复。“电话也不接,根本联系不上老板本人。”李先生说,虽然在当地有关部门的帮助下,船老板最终支付了他们12000元的工钱,但这只是发了一部分。
据李先生介绍,按照当初的口头约定,其工资待遇分为不同档次,第一个月月薪5000元,第二个月8000元,第三个月12000元。“我在船上干了40天,又在岸上干了一天,工资应该是近8000元,但是现在只给了4000元,老板说扣的钱是用来抵消买保险等支出,但是即使扣除这些钱,也应该还有近2000元没发给我们。”李先生质疑。
20日下午,记者联系上了李先生所在渔船的老板郑先生。得知有人反映拖欠工资一事,郑先生称之前双方已经协商了此事,如果李先生等人对处理结果不满意,双方可以继续当面协商。
律师称应签订书面协议
对此,记者咨询了山东川佳律师事务所的张宝清律师。张律师表示,在此事中双方是雇佣关系,对于雇佣关系双方发生纠纷,拖欠劳动报酬应属一般民事纠纷,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诉讼原则,劳动者应进行举证证明,若没有证据可能承担不利后果,建议劳动者务工前一定要与雇佣者签订书面协议,并在协议中对工作岗位,报酬数额和支付方式等作出明确约定,以防止发生纠纷。如没有签订书面协议,双方发生纠纷,劳动者可以搜集其他证据,例如工作记录本,证人证言和谈话录音等证据证明,来维护自己的合法利益。
提醒高薪诱惑上套难解脱
采访时记者也了解到,李先生的遭遇并不是个例,本报之前也曾接到不少渔船船员应聘者的反映,尽管招聘时船员的工资很高,但上船后发现,工作强度远超过想象,而因没有对工作内容做出明确的书面约定,使他们陷入进退两难的境地。
据本报2010年报道,来自重庆的周某通过青岛汽车北站附近的一家劳务中介,找到一份捕鱼工的工作,他在海上连续24小时工作体力不支而被连打三天,最终冒死乘坐运输船逃离。2011年本报也曾报道,张先生跟随一艘渔船从威海石岛出海,上船之后便是干不完的活,根本没有喘息的机会,“有时候一饿就是两天。”在茫茫大海上他又无法逃脱,在船上近一个月,张先生时刻想着从船上逃走。最终渔船在浙江靠岸加油时,他才从船上逃了出来。
一位王姓业内人士提醒求职者,在应聘船员时,可以通过多方打听一下,应该尽量选择信誉较好的老板,全面了解这个老板的人品和信誉之后再做判断,切忌轻信他人导致上当受骗。对此,记者咨询了青岛市海洋与渔业局,工作人员表示,随着打击力度的加大,“黑船”已经越来越少,市民在应聘渔船船员时,可到当地渔业部门查询所上渔船是否具有合格手续。记者 王洪智 实习生段硕 高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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