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游区市的企业排出污水污染了下游区市的水源、边界地区的工厂废气污染了“邻居”区县的空气……地区交界处经常会因权属不清、管理薄弱等原因产生“污染纠纷”。4月10日,青岛黄岛区、日照山海天旅游度假区、日照五莲县、潍坊诸城市四个区市环保部门签署协议,正式成立“边界环保警察”,出现环境污染问题后联动快速处置。
青西新区的海青镇与日照市五莲县搭界,泊里镇与日照山海天旅游度假区搭界,大村、六汪与诸城市搭界。从环保执法层面来说,边界区域一直以来都是环境监管的“盲区”,青岛市环保局相关负责人解释称,一方面,行政区边界权属不清,另一方面,边界地区的环境污染监管方主要是基层环保部门,监管能力相对较弱,“所以违法企业都喜欢钻边界区域的空子”。
4月10日,青岛市环保局黄岛分局与日照山海天旅游度假区、日照五莲县以及潍坊诸城市环保部门签署了《黄岛区行政区域边界地区环境执法联动协议书》。“签订协议后,最大的利好就是信息共享,能保证出现环境污染问题后的快速处置。”黄岛环保分局监察大队副大队长朱俊堂告诉记者,根据协议书,四地环保部门将定期开展辖区内排污企业排查,同时实行信息共享,各辖区的环境质量状况、污染防治工作进展、环境风险源排查、土小企业整治、信访舆情受理等方面的数据信息实现交互,及时研究解决边界地区环境污染问题。
今后,四地环保部门将对边界地区的突出环境问题联合开展追踪溯源和联合检查,对边界环境污染纠纷案件积极协商查处,对属地不清的边界土小企业进行联合拆除、取缔,对危险废物异地倾倒案件积极配合对方调查取证。环保部门难以解决的环境污染问题和纠纷,将报请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协商解决;当地不能协商解决的,再报请上一级环保部门或上一级政府协调解决。
“举个例子说,当发生跨界污染、生态破坏或其他可能影响相邻市、县(市、区)环境的突发事件时,事发地环保部门要立即报告当地政府启动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提出控制、消除污染的应对措施,并在第一时间通知可能造成环境影响的相邻市、县环保部门,相邻市县要在人力、物资、设备、信息等方面给予事发地支持,并积极配合做好污染事件处置工作。”朱俊堂解释,下游地区环保部门发现因上游污水团入境造成的污染事件时,应第一时间告知上游地区环保部门,督促其迅速采取拦截措施并开展溯源,同时启动本辖区应急拦截措施,严防污水团下泄。
采访中记者得知,这是青岛市区市一级环保部门首次和其他地区环保部门签署联动执法协议,也是继青岛、东营、烟台、潍坊等半岛流域6市环保局共同签订执法联动协议、青岛市辖区内11区市环保部门签署《青岛市行政区域边界地区环境执法联动协议书》后,青岛市在解决行政边界地区污染问题方面的又一大动作。“这将进一步打破联合治污的行政区划屏障,使今后涉及地市、县市区交界的‘三不管’地界管理更规范。”市环保局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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