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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享受免费教科书的学校学生人数须公示

2015-08-13 13:38:13
来源:中国网
责任编辑:光影

据山东省教育厅网站消息,为做好山东省2015-2016学年义务教育免费教科书发行工作,提高教科书征订工作质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界定免费教科书发放范围

财政部、教育部根据2014年教育事业统计数据,核定了山东省2015年免费教科书资金总量。各市2015-2016学年义务教育阶段农村学校免费教科书的发放数量,应依据各地上报的2014年教育事业统计数据(详见附件)确定。学校为教师征订的教科书、教师用书、教学挂图和电子音像教材等,不得列入免费教科书范围。各地要严格界定免费教科书发放范围,不得自行扩大,对超范围发放的教科书的费用,省财政不予负担。

二、规范免费教科书征订程序

(一)各市教育局应认真核实本市免费教科书征订数,经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后,于8月底前报山东省教育厅。征订数量超过统计数据的,需作出说明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二)发行单位根据教育部门审核确认后的免费教科书预订数,在开学前将书送到各学校。学校验收确认后,填写签收单,经校长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

(三)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对所属学校报送的签收单进行审核,经主要负责同志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市教育局。

(四)市教育局对各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报送的签收单进行审核,经主要负责同志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山东省教育厅。

三、加强组织领导

(一)提高思想认识。免费教科书发放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务必高度重视,以高度责任感做好免费教科书数量审核、发放工作,确保不虚报、不漏报,保障财政资金用到实处。

(二)做好政策解读。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准确把握国家免费教科书有关政策,对因城区范围扩大,不再享受免费教科书政策的学校及学生,要及时做好解释工作。

(三)做好工作配合。2015年,山东省教育厅经公开招标,确定山东新华书店集团有限公司为山东省2015-2016学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科书发行单位。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中小学校和发行单位要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免费教科书征订、审核和配送工作。

(四)加强监督检查。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在秋季学期开学前,将享受免费教科书的学校、学生人数在网站上进行公告,接受社会监督。要加大监督问责力度,对发现虚报学生人数、超出规定范围订购免费教科书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问责。(记者 段留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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