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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近六成企业完成年报 未申报入“黑名单”

2015-05-19 18:40:12
来源:青岛财经网
责任编辑:亚麦

作为落实商事制度改革“宽进严管”的一项重大改革措施,去年10月1日以来,工商部门落实《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完成建立“全国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青岛)”,将市场主体的登记备案信息、年度报告信息、行政许可信息和行政处罚信息等信用信息向全社会进行了公示,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查询,该系统的日访问、查询量已超过10万次,有力促进了社会监督。截至目前,全市共有114003户企业进行了2013年度报告公示,占应报企业数的六成,有119784户企业进行了2014年度报告公示,占应报企业数五成。工商部门表示,未按时申报年报的企业,将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据市工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自去年起,工商部门取消了原来的年度检验制度,改为年报公示制度,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勿需再到工商部门提供纸质年报,除有特别规定的企业外,也勿需提供审计报告等材料,只需从工商年报系统网上申报即可,大大方便了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今年6月30日之前,企业、个体工商户应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2013 年度报告和2014 年度报告。但是到目前为止,仍有四成多企业未进行申报。据分析,企业至今未申报年报的原因,一是由于部分企业对年报未给予充分的重视,拖至6月进行申报,6月将是年报申报的高峰期;二是有部分企业不知道要进行网上申报,或者不会申报;还有个别企业存在关门等情况,市场主体不存在。

工商部门表示,年度报告作为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信用记录和法定义务,必须依法报送和公示,否则会带来负面信誉后果。对每年6月30日前不报送年度报告或者报送虚假信息的,工商部门将依照《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将其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有可能影响到企业取得相关经营资格,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授予荣誉称号等方面受到限制或禁入。年报结束后,工商部门将依照《企业公示信息抽查暂行办法》进行一定比例的抽查。

如今距离6月30日只有一个多月的时间,工商部门提醒未进行年报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企业应尽早申报,避免出现网络拥堵。企业可登录“青岛市工商行政管理局”(www.qdaic.gov.cn),进入“青岛市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年报入口),点击“企业信息公示填报(年报入口)”,首先进行注册后再登录,按照要求进行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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