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08年起,新的《企业所得税法》实施,境外投资企业为逃避缴纳所得税,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情况较为突出。近期,即墨市国税局查结了两家企业,为国家挽回160余万元的税款损失。
其中被查处的一家外商投资企业为青岛某科技有限公司,该公司成立于2005年,主要从事电子产品、屏蔽材料、模切材料、模切设备、纺织材料的生产销售,2011-2013年度,该企业实现销售额4亿余元,缴纳增值税、企业所得税300余万元。但综合数据管理系统显示,截至2013年末,该企业账面未分配利润高达6000余万元,有逃避缴纳所得税款的嫌疑。
4月,即墨国税局对该公司展开税务稽查,执法人员审核企业2011-2013年度账簿、记账凭证、财务报表、纳税申报表,对企业出口退税、享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加计扣除、存货处置、未分配利润等情况进行了详细检查,并实地核查了企业生产销售情况,对企业法人代表做了询问,宣讲了相关税收政策。
最终,在即墨市国家税务局对该企业税款稽查的压力下,4月10日,公司董事会做出利润分配决议,向各股东按照股权比例分配了截至2013年末未分配的利润6000余万元。近日,该韩资企业到即墨市国家税务局,补缴2008-2013年度分配利润应代扣代缴的企业所得税款80余万元,还依法补缴了滞纳金。由此,即墨市国家税务局为国家挽回国际税收80余万元。
记者了解到,在稽查国际税收方面,即墨市国家税务的综合数据管理系统平台发挥了“潜伏”的作用,通过对该系统内的数据分析整理,那些想方设法偷逃税收的企业很快便能被一一揪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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