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青岛市发生安全事故392起,其中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事故占76.5%。今年,青岛安全生产监管将实行“实名制”,成立安全生产问责专门委员,重大隐患整改不力将被行政和经济问责。
3日,青岛市安委会通报2014年安全生产事故情况。2014年,全市共发生生产安全事故392起,死亡210人,事故起数比上年上升7.1%,死亡人数比上年下降10.6%。其中16起为较大事故,死亡60人,分别为道路交通12起,水上、渔业生产3起,火灾1起。共对89起一般生产安全事故、16起较大事故依法进行调查处理,依法传唤、拘留、逮捕101人,党政纪处分行政部门领导干部26人,追究刑事责任22人。依法对立案的438起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和事故进行行政处罚2719.6万元。
去年的安全生产事故具有道路交通领域事故多发等特点。全市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分别占事故总量和总死亡人数的76.5%和52.9%,多因运输企业规章制度不落实、监督检查不到位,驾驶员疲劳驾驶,违规超速、超载等。在全市建筑行业发生的事故中,高处坠落事故占事故起数的45%。主要原因为务工人员安全意识不强,不正确佩戴、使用安全带;有的施工单位未经招投标违规选定,施工现场管理混乱等。
2015年,安监部门将实行企业监管实名制公示牌管理,逐家企业明确属地政府、行业监管部门和专业监管(消防、质监等)部门以及具体监管责任人。还将集中开展以防控重大风险、治理重大隐患为主要内容的专项整治,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存在重大安全风险和非法违法行为的企业,依法落实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等。对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一般事故,实行提级调查处理。成立由监察、公安、安监等部门组成的安全生产问责专门委员会,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重大隐患整改不力和未按期完成整改的区市、行业管理部门,除依法追究责任外,进行行政和经济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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