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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中央公园、国隆幸福城预售资金已被冻结

2015-08-07 08:34:07
来源:信网
作者:高鹏
责任编辑:亚麦

信网8月7日讯 为全面宣传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政策,青岛市房地产信息与交易资金监管中心卢宏钟副主任,于2015年8月6日做客青岛政务网“在线问政”栏目,就青岛市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工作,与广大网友进行了交流。信网(0532-80889431)获悉,开发商私自动用预售资金将受处罚。

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保证工程如期完工

据卢宏钟介绍,“根据《青岛市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暂行办法》,青岛市自2010年3月1日起,市南区、市北区(包括原四方区)、李沧区的新建商品房实行预售资金监管,其他区市参照执行;自2011年9月1日起,崂山区、城阳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黄岛区的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也统一纳入我中心进行监管。”

实行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对各方当事人来讲,预售资金监管既可以保证购房人所交付的购房款不被挪作他用,能够确实用于本工程的后续建设;又能保证工程能够如期完工,从而达到保障购房人及其他当事人权益的目的。

开发企业私自动用预售资金,将受到相应处罚。根据《青岛市新建商品房预售自资金监管办法》规定,开发企业违规使用预售资金的,由监管机构责令其限期整改。整改期间由监管机构通知监管银行停止拨付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并停止该项目商品房预售合同网上备案和登记;同一项目分期开发的,停止该项目后期的商品房预售许可办理,并将其违法违规行为通过媒体对外公布。情节严重的,依法予以处罚。

中央公园、国隆幸福城预售资金已被法院冻结

针对市民反映李村中央公园的监管资金被挪用,卢宏钟介绍说:“由于中央公园项目开发企业青岛五月城置业有限公司涉及诉讼纠纷,该项目预售资金监管账户的资金已被法院扣划、冻结,我中心已向法院提出执行异议,目前正在交涉中。关于复工交房问题,根据市政府要求,现由区政府督促企业进行复工。下一步,我们将积极配合区政府,督促企业加快施工、尽快交房。”

国隆幸福城项目开发企业为青岛国隆昌盛投资置业有限公司,由于企业涉及诉讼纠纷,该项目预售资金监管账户资金已被法院扣划、冻结。该项目预售款是依据工程形象进度进行拨付的,符合《青岛市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的规定。根据市政府要求,该项目现由市北区政府监督企业进行施工建设。

信媒体记者 高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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