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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将在全市中小学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

2015-07-23 08:07:13
来源:信网
作者:于晓
责任编辑:尺素

信网7月23日讯 近日,青岛市教育局与青岛市司法局联合发布通知,将在全市中小学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

据悉,中小学校的法律顾问的主要职责有六项,包含了参与修订学校规章制度和规范性文件;负责学校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合同签订等合法性审查,负责学校日常法律咨询;协助学校建立校内教师、学生申诉机制、校内伤害事故和对外经济往来风险防控机制;负责代理学校诉讼、仲裁及教师申诉等案件,参与调解涉及学校的重大纠纷及学校对外谈判;协助学校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定期为学校管理层、教职员工、学生举办法治讲座;经学校同意,为青少年犯罪问题提供法律咨询和为青少年犯罪嫌疑人辩护。

中小学法律顾问将从专业律师、法律专家学者中聘任,可以采取一校一聘、多校联聘、法律顾问团的模式。法律顾问实施聘任制,聘期一般不超过2年。

青岛市在全市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在构建设现代学校制度,提升现代教育治理能力道路上又迈出了新步伐。近年来,青岛市教育局大力完善学校内部治理结构,加快建设现代学校制度,有关工作纳入到了对学校的目标绩效考核。目前,所有教育局直属学校全部完成了校务委员会建立和章程修订;辖区各区市84%的中小学成立了校务委员会,64%的中小学完成了章程修订。青岛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已普遍聘请了法律顾问,建立了合同等重要文书合法性审查机制。 信报全媒体记者 于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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