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信网手机版移动继续看新闻

青岛市内三区考生可兼报普通高中与职业学校

2015-05-05 18:16:33
来源:信网
作者:于晓 林华妮
责任编辑:尺素

信网5月5日讯 为解读2015年青岛市职业学校招生流程及相关政策,做好2015年青岛市职业学校招生工作,按照青岛市教育局的安排,5月5日下午,市招生考试办公室主任马宗明做客 “网络在线问政”栏目。据信网了解,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2个阶段。除只毕业不升学考生外,只网上报名未进行现场确认的考生报考信息无效。考生统一于5月16日(星期六)上午8:00至5月21日(星期四)下午5:00,登陆 “青岛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管理平台”,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需要填写考生基本信息和志愿信息。

市内三区考生可兼报普通高中与职业学校

据马宗明介绍,根据《青岛市教育局关于公布2015年中等职业学校自主招生工作方案的通知》规定:自主招生录取的市内三区初中毕业生可以兼报普通高中。“但被职业学校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业学校,包括:“3+4”本科、高等师范专科、五年制高职、中等职业学校和技工学校。被普通高中录取的考生,中职学校自主招生录取资格取消。”

“职业学校是随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也就是俗称“中考”报名时,一并填报的志愿,”马宗明说,市内三区考生志愿信息一经提交,普通高中志愿信息不允许再添加或修改,市招考办公布计划的职业学校志愿信息在网报期间可以修改两次。其他区市高中阶段招生志愿是否允许修改按各区市有关规定执行。

对于家长和学生关心的志愿报名问题,马宗明回复:“市内三区和崂山区志愿批次设置为:3+4本科批、普通高中批、高等师范专科批、五年制高职批(含五年一贯制高职和三二连读高职)、中职技校批。3+4本科批次可以填报4个志愿;普通高中批可填报3个志愿和调剂志愿;高等师范专科批可以填报2个志愿;五年制高职批可以填报4个志愿;中职技校批可以填报2个志愿。”

除此之外,由市招考办公布计划并负责录取的职业学校实行分批次,按平行志愿的方式录取。在同一批次中,考生所报考的若干志愿为平行志愿。“以五年制高职为例,考生可以同时报考4个志愿,这4个志愿为平行志愿,录取时,在五年制高职批次控制分数线上,按照考生分数由高到低依次投档录取。”

同时,马主任提醒家长和学生,考生所在辖区的高中阶段招生学校和市招考办公布计划的职业学校不能兼报(“3+4”本科除外)。“比如考生在城阳区,网上填报志愿时,城阳区的考生不能同时报考城阳区的普通高中和市招考办公布计划的职业学校,但如果考生未被辖区的高中段学校录取,可以参加市招考办公布计划的职业学校的二次招生,但前提是你想报考的学校在第一次录取后尚有剩余招生计划。”

职业学校招生计划近期下达

据了解,职业类学校招生主要有以下类别:1、中职与本科“3+4”对口贯通分段培养(简称“3+4”本科)招生;2、初中起点高等师范专科(简称高等师范专科)招生;3、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简称“五年制高职”)招生;4、中等职业教育和技工学校(简称“中职技校”)招生四个类别。其中,五年制高职招生包括五年一贯制高职和三二连读高职;中职技校招生包括普通中专、职业中专和技工学校。

考虑到家长和学生对“3+4”本科、五年一贯制高职等学校的认知不足,马宗明解释说:“中等职业学校与普通本科高校‘3+4’对口贯通分段培养,简称‘3+4’本科。”“3+4”考生入学后,前3年在中等职业学校学习,后4年在对口本科高校学习。7年学习期间,由对口试点的中职校和本科院校,共同制定对口专业理论知识课程和技能训练课程衔接贯通教学体系,以培养卓越工程师为目标,系统化培养本科层次专业技术人才。

“五年制高职是普通高等院校,面向参加当年初中学生学业考试的应届初中毕业学生招生,实施五年制教学的办学形式。”据了解,五年制高职由省级招生部门一次办理录取手续,在同一所高校就读,修业期满成绩合格者,由学校颁发五年制高职毕业证书,前三年免学费,后二年执行普通高校收费标准。同时,“三二连读高职”是由中职学校与普通高等院校联合办学,属大学专科教育范畴,招生计划由省教育厅制定下达,招收应届初中毕业生。被录取接受“三二连读”高职教育的学生,前3年在普通中专学校学习,免收学费,后两年执行普通高校收费标准。“三年中专段学习结束后,经中专学校期末考核合格,由中专学校办理转段手续,考生转入高职院校进行两年学习。”马宗明说。

同时,他指出, 职业学校招生计划目前有关部门正在紧张审核中,“预计近期即将下达招生计划,我办在接到招生计划后,将第一时间在青岛市招生考试信息网(网址:www.qdzk.gov.cn)或微信订阅号(订阅号:qdzk2014)公布。‘3+4’本科可以与辖区普通高中兼报,如果‘3+4’本科未录取,不会影响辖区普通高中批次录取,不会被降分。部分区市因计分办法不同,需在本辖区内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统一折算分数的情况除外。”

马宗明举例说,“若考生报考电子学校的‘3+4’,再报考三二连读高职,在录取时,按照录取顺序先录取‘3+4’本科,若被‘3+4’本科录取,将不再参加以后批次的录取,若未被‘3+4’录取,将继续参加后续批次的录取。”

招生加分应及时办理特殊考生手续

根据加分优待规定,归侨子女和华侨在国内的子女(持市侨办出具的有关证明并经毕业学校盖章认定、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加5分;少数民族子女(持本人户口簿及复印件并经毕业学校在复印件上盖章认定;非青岛户籍少数民族子女还须持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加盖户籍专用章的户籍证明并经毕业学校盖章认定)加5分;台湾籍子女(持市台胞联谊会出具的有关证明并经毕业学校盖章认定、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加5分。

马宗明进一步说,报考市内三区普通高中(含兼报职业学校志愿)的考生,需持上述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在信息确认期间上报一志愿普通高中学校进行审查;仅报考市招考办公布计划的职业学校的考生,需将上述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在信息确认期间上报所在区市招考办进行审查,而报考市内三区以外其他区市辖区内高中阶段招生学校(含普通高中和职业学校)的考生,按本区市教育(体)局规定进行审查和上报,“其中兼报‘3+4’本科志愿的考生,须另将上述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在信息确认期间上报所在区市招考办进行审查。未按规定办理特殊考生审批手续的考生,不予认可。”

报考普通高中和职业学校志愿的考生都要统一参加青岛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试卷与分值完全一致。各科分别为:语文120分、数学120分、英语120分、物理100分、化学80分、历史80分、地理80分、生物80分。

同时,他提醒广大学生家长注意,“7月4日市教育局首先公布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然后会公布公办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民办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普通高中艺体特长最低控制分数线和青岛二中录取分数线。”

春季高考报名有限制

据马主任介绍,春季高考考生报名须符合以下条件,“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2、身体健康;3、具有本省中等学校(含职业中专、职业高中、普通中专、成人中专)学籍并且有完整学习经历的应届、往届毕业生,或具有夏季高考报名资格的人员。”

同时以下人员不得报名: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普通高校在校生;2、高中段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3、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包括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生;4、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考生。5、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他指出,根据省教育厅相关规定,三二连读必须提前转成三年制普专才能参加春季高考,“考生放弃三二连读转段,参加春季高考后,原来三二连读后2年的高职段就不能再恢复了。”除此之外,五年一贯制本身就是高职院校招生的,不能转三年制普专,也不能三年后参加高考。

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关信息

网上报名:市内三区考生可以选择报考市内三区普通高中或市招考办公布计划的职业学校,也可以两者兼报。报名网址为:http://wsbm.qdedu.gov.cn/。

崂山区考生可以选择报考面向崂山区招生的普通高中或市招考办公布计划的职业学校,也可以两者兼报。报名网址为:http://wsbm.qdedu.gov.cn/。

其它区市考生可选择报考所在区市辖区内的高中阶段招生学校(含普通高中和职业学校),或市招考办公布计划的职业学校。考生报考所在辖区高中阶段招生学校的报名网址为:http://wsbm.qdedu.gov.cn/;

报考市招考办公布计划的职业学校的报名网址为:http://zywsbm.qdedu.gov.cn:81/;

现场确认:市内三区考生填报普通高中志愿(含兼报职业学校志愿)于5月24日(星期日)(上午8:00至下午6:00)到第一志愿普通高中学校确认报考信息。个别因故未办理现场确认的考生,可于5月25日(星期一)到一志愿普通高中学校补充确认。

仅填报职业学校志愿的考生于5月23(星期六)-24日(星期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应届生到学籍学校所在区的区招考办确认报考信息,外地回青考生和往届生到户籍所在区招考办确认报考信息。(2)其它区市考生于5月23(星期六)-24日(星期日)到所在区市教育(体)局规定地点确认报考信息。 信报全媒体记者 于晓 实习生 林华妮

信网版权稿件,欢迎转载。转载时请保留完整信息,否则追究侵权责任。
精彩美图 更多 >>

分享

青岛话题 更多 >>

深度报道 更多 >>

大家爱看

信网手机版

信网小程序

青岛网上辟谣平台

AI调解员

Copyright © 2015 信网. All Rights Reserved 鲁ICP备140281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