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宝佳中央湖岸小区业主家的墙面
青岛宝佳中央湖岸小区业主家的地面
信网4月16日讯 交房时发现房屋质量存在问题,开发商却拒不承认,还试图单方面“销毁”证据。近日,市民梁女士拨打信网(热线0532-80889431)反映,自己在胶州市宝佳中央湖岸小区购买的房子存在严重质量问题,开发商却对她提出的退房要求置之不理,甚至强行进入自己的房屋内进行维修。信网记者从开发商宝佳置业有限公司了解到,他们对梁女士单方面提出的验房报告不认同,不能同意对方的退房要求,只能进行维修。
房顶上有窟窿,拒绝收房
市民梁女士是胶州宝佳中央湖岸小区的一名业主。近日,梁女士向信网反映,她于2013年1月在中央湖岸小区购买了一套房子,在交房时发现房屋存在严重质量问题,根本无法入住。“2013年10月份去收房时,发现房子有质量问题。我买的房子是顶层,结果房顶上有窟窿,随便用钥匙一捅就能捅破,而且破损越来越大,根本没法住。除了这个,门窗等都存在问题,达不到交房的标准。”
在这种情况下,梁女士拒绝签订房屋接收单,并要求开发商对房屋进行维修。开发商当时把需要维修的项目列出了一张单子,也同意进行维修。可是在此之后,梁女士多次前去查看维修情况都没有进展,甚至随着时间的推移,房子的问题越来越多。
“我去看了好多次,发现房子的地面出现了不少裂缝,还有漏雨的情况,开发商竟然告诉我是因为那段时间下雨比较多,那我以后还要根据天气变化住房子吗?”
开发商私自闯入房子进行维修
梁女士告诉记者,为了真正弄清楚情况,她在2015年1月去找了专业的验房师来检测一下房子的质量。结果根据验房师出具的质量检测报告,这套房子确实存在不小的质量问题。2013年就该交的房子过了快两年了还存在问题,梁女士最终决定把房子退掉,并要求开发商赔偿有关损失。“我是今年3月7日口头上提出退房,可是之后一直联系不到开发商,直到3月16日才正式在书面上提出退房,并把存在物业处用来维修的钥匙收回。”
可令梁女士没有想到的是,开发商竟然为了“销毁证据”,在她提出退房后,私自闯入她的房子内进行维修。“4月1日,我去看一下房子的情况,结果发现施工人员在我的房子里进行维修作业。他们就是为了毁灭证据,把我的墙上补了好几个水泥补丁,根本就不是正常的维修。”
梁女士当场就报了警。民警赶来了解了相关情况之后,把几名维修工人带了回去。可是由于这几名工人只是从事维修工作,并不涉及财物或是其他方面的损失,最后这件事也只是不了了之。
梁女士表示,开发商一直都不承认房屋的质量存在问题,他们给出的答复就是只提供维修,不能退房,最多可以给几千元钱的简单赔偿。而梁女士无法接受这种处理结果,“他们就是推脱责任,根本就没有处理问题的诚意。这套房子我是绝对不会要了,除此之外,我还要求他们赔偿我的损失。”
开发商只接受房管局质监站的裁定报告
记者随即就该问题咨询了中央湖岸的售楼中心,其负责人邓经理解释称,“我们楼盘的房屋质量绝对没有问题,关于梁女士提交的验房报告我们也不能接受。进行房屋质量检验这种事情需要当事双方共同提请,某一方单方面提供的验房报告不能作为法律判定的依据,没有法律效力。我们只能接受房管局质监站的裁定报告,其他个人进行的所谓验房我们不接受。”
而关于维修人员强行维修的问题,邓经理表示维修相关工作是由他们委托施工单位进行的,可能是信息传达的过程中存在偏差,并不存在销毁证据的问题。
至于梁女士提出的退房及赔偿问题,邓经理表示,“我们绝对不会逃避维修责任,但是退房这种事并不是她想象的那么简单。我们的房屋没有质量问题,可能是双方在认定上存在一些误差。我们愿意和梁女士进行协调,并赔偿她一些损失,但是退房我们不能接受。而且梁女士的房子原价四十几万,她却提出了六十万的赔偿要求,我们完全接受不了。”
消费者可以提出诉讼请求
为了了解相关情况,信网记者就此事咨询了山东元鼎律师事务所的单正国律师。单律师表示,“退房是一种解除合同的行为,能否退房取决于购房合同中关于退房的相关条款,只有达到了合同中规定的退房条件才能进行退房处理。房屋质量问题并不是一个简单的概念,也存在许多不同的情况。如果消费者对质量问题有疑义,必须由当事双方共同委托具有资质的正规部门进行检测,这样得到的鉴定报告才有法律效力。而如果双方始终不能达成一致,消费者可以提出诉讼请求,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信报全媒体记者 高鹏 实习生 李钊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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