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省教育厅正式出台《关于义务教育学区制建设指导意见》,要将义务教育学校划分为若干学区,以学区为单位实行小学与初中九年一贯对口招生,组建学校发展共同体。目前市北区和青西新区均已经试点学区制。
据介绍,此次我省将按照地理位置相对就近原则,以初中招生服务范围为基础设立学区,可以由1所初中与几所小学组建成1个学区,也可以由几所初中与若干所小学组建成1个学区。具体实施时将义务教育学校划分为若干学区,以学区为单位实行小学与初中九年一贯对口招生,组建学校发展共同体。学区制管理将建立学区理事会,负责学区业务协调工作。学区理事会不具有行政管理职能,在县级教育行政部门领导和授权范围内行使业务管理职能。学区理事会主任实行任期轮流制度,产生办法由各地自行确定。学区理事会由学区内小学、初中学校校长、教师代表、家长委员会代表、社区代表性人士等组成。
省教育厅规定,以学区为单位,统筹开展学区内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情况排查摸底,实行九年一贯制招生,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就近对口入学。整体规划初中、小学教育教学工作,创新九年一贯学生培养模式。并且,我省将建立多种形式的教师交流机制,实现学区内优秀师资共享。联合培养学科带头人和培训教师,共建教学团队和名师工作室,通过联合共建,整体提升教师学科技能和专业素养。(记者臧旭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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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学校按这十条打分 省教育厅发布教育质量综合评价工作指导意见
昨天,省教育厅发布《关于开展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工作的指导意见》,推出了评价中小学办学质量的“新十条”,今后评价学校将按照这十条打分。
省教育厅出台的新的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体系共有10项内容,被业界称为“教育评价新十条”。以学业负担状况为例,评价体系将主要考查学生的客观学习负担和主观学习感受。比如学生上课时间、作业时间、补课时间(学校要求补课、家教或者课外辅导班)、睡眠时间等。记者从市教育局获悉,作为教育部综合评价改革试验区,我市在去年年底就出台了《青岛市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实施方案》,新方案从重点构建学生品德发展监测、学业质量监测、身心健康监测、兴趣特长监测和课业负担监测等5项核心指标体系。(记者 臧旭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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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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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素养与学生成长密切相关的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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