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网3月31日讯 孩子的放学后托管问题,一直是让家长挠头的问题之一,尤其是刚上小学不久的一二年级学生。从2013年10月开始,校内托管开始在部分小学进行试点,各学校也都根据自己的具体情况制订了校内托管方案。3月30日,市教育局发出通知,要求进一步做好市内三区小学生学校托管工作,同时对托管对象、时间以及形式等做了要求。
据了解,按照市教育局的要求,校内托管采取“学校家委会主导、学校参与配合”的模式。由各小学家长委员会负责对托管工作具体组织实施,各学校负责提供托管必要的场所、设施及必要的支持配合。学校托管对象为市南市北李沧区确有困难需要托管的一、二年级小学生(如放学后无人照顾、父母下班较晚等)。托管时间原则上为每周一至周五(寒、暑假及法定节假日除外)学校下午放学后。具体时间安排由各学校和家委会协商确定。
具体到托管程序,每学期初,由家长向本校家长委员会提出托管申请,家委会审核申请并与家长签订《托管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和责任分工。托管形式方面可采取合班的方式,组织各年级托管学生到教室、操场等场所进行集中自主学习、游戏、体育活动,或开放图书馆、阅览室等专用教室供学生读书、阅览和自主学习。参与托管的人员以学生家长为主体,并吸纳退休老教师、在校青年教师、大学生及社会热心人士等作为志愿者参与。
同时,各学校和家委会要建立安全管理、家校联系、应急预案等制度,切实加强托管的管理。托管人员要做好托管记录,详细记录每天托管情况,出现紧急情况时及时救助并通知学生监护人,确保学生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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