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放音乐声大被室友制止,硕士毕业生李某拿起菜刀怒砍对方致伤。日前,30岁的李某在通州区法院出庭受审,受过良好教育的他全程从容不迫,甚至“应答如流”。
30岁硕士因纠纷砍伤室友
李某今年30岁,出生在一个知识分子家庭,2012年从北京某高校研究生毕业后留京工作。
去年12月20日10时许,李某在通州区某家属楼的暂住地内,因音乐播放问题与室友印某发生争执。争执中,李某持菜刀将印某左腕砍伤,致其左桡动脉破裂、左桡骨远端骨折。经鉴定,印某身体所受损伤为轻伤二级。
3月3日,走进法庭的李某频频点头含笑向法官、检察官致意,面对媒体的镜头,又不好意思地低下头。
“当天上午我打开音乐,准备洗衣服,刚开了没两分钟,听见有人砸房门。”庭上,李某回忆着案发经过,“他看着挺凶的,我就一直往后退,没想到他就开始打我,我觉得自己理亏就没有还手,想着就给他打几下吧。”印某打了李某几下便离开了,李某感到害怕就反锁上房门,准备去关MP3,不想印某又折回,“他使劲踹门,踹开门又继续打我,嘴里还骂着脏话。”李某称自己当时很生气,脑子一热就拿起柜子上的菜刀朝印某砍去。
与室友合租两年无交流
李某称自己偶尔听音乐,事发前十几天姥爷去世,心情很低落,父亲建议他平时听听音乐,缓解下情绪。与印某合租的两年多,双方没有任何接触。
李某的辩护律师当庭提交了两张照片。一张是李某房门被印某踹坏的样子,另一张照片显示事发时李某将MP3放在卫生间的窗台上。其称李某充分考虑到音乐声可能会干扰他人,所以放在这里有意避免扰民。
庭上,面对检察官和法官的询问,李某表示认罪,却一直强调是印某动手在先。“虽然是他先动的手,但由于我的不理智,对他造成伤害,我十分抱歉。”
印某被砍伤后,李某称其立即将他送去医院治疗,并在医院陪着他直至警察到来。李某认为,自己的行为构成自首。其称,印某在医院打电话给朋友称自己被砍了。“我看对方的意思是想私下解决,我提议他直接拨打110报警。”李某说。
“自己为什么不打电话报警?”检察官问。“因为我当时没带手机。”李某称。
称后悔自己没有及时报警
“通过这件事,让我的法律意识得到了真正的提高,遇到矛盾冲突要寻求正确合理的途径……”庭审中,李某在答辩和最后陈述环节将这段陈述说了两遍。“在此,我恳请法官给我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我会把今天作为一个新的起点,努力工作、回报社会……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合格公民。”
庭后,李某称后悔自己没报警,“如果我及时报警了,自己就能得到保护,而他的所作所为就是违法的。”
目前,李某及家人向印某赔偿了10余万元,已经获得被害人的谅解。此案将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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