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3月2日起,青岛市开始颁发不动产权证书。以不动产登记为前提的,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在青岛也有了全国的试点。3月2日,记者从黄岛区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获悉,黄岛区房地产登记交易中心成为“全国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示范基地建设”承担单位。
对于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确权,记者了解到,青岛在2013年前后开始着手进行,青西新区的相应确权也已收尾。相关工作人员介绍 ,之前,全市推行确权的时候,通过村里统一上报,村民填报,相关部门实地测量等,根据实际的情况和相应法规,为村民颁发了新的土地使用证。工作人员说,村民之前手里握的是1991年的老证,确权后进行更换新证,比老证件更加正规。
“在村里的土地方面难免存在一些问题。”工作人员说,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关系到农户的切身利益,通过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发证,依法确认农民的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有效解决土地权属纠纷,化解农村社会矛盾。“避免出现因为转让 、过继等带来的一些纠纷。”
记者了解到,根据国土资源法律中心《审议中心2015年度部门预算落实方案和外协项目等事宜》的内容,国土资源部选定青岛市、深圳市和重庆市作为全国不动产登记和农村“两权”登记发证试点地区。其中,在青岛市范围内选定黄岛区房地产登记交易中心作为“全国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示范基地建设”承担单位。
被确定为试点之后,相应的工作将如何开展?记者从黄岛区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获悉,根据项目进度安排,国土资源部将按季度进行工作落实。一季度签订委托合同,二季度指导制定工作方案,三季度实施跟踪指导工作开展,计划于四季度形成工作成果,或将为推进全国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提供可供借鉴的经验和模式。
城市信报/信网记者 刘金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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