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已调整了13次
记者从市人社局了解到,春节前,我市已经发布2015年企业工资指导线。2015年企业工资指导线以本企业2014年平均工资为基数,基准线为平均工资增长14%,上线(预警线)为平均工资增长19%,下线为平均工资增长5%。
从去年3月1日起,我市驻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黄岛区、崂山区、城阳区用人单位月最低工资标准由1380元调整为1500元,增幅为8.6%。驻即墨市、胶州市、平度市、莱西市用人单位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由1220元调整为1350元,增幅为10.6%。此外,驻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黄岛区、崂山区、城阳区的用人单位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由14.5元调整为15元;驻即墨市、胶州市、平度市、莱西市的用人单位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由12.5元调整为13.5元,增幅为8%。
根据市人社局今年的工作安排,我市将根据省部署调整企业最低工资标准。早在1995年,我市月最低工资标准分别为180元和150元;第二年调整时,分别涨至220元和180元,截至目前为1500元和1350元,我市已经13次调整工资标准。今年的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将是第14次,我市将根据省有关规定制定落地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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