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客观准确评价公务员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加强公务员日常管理与监督,近日,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联合印发《关于印发〈青岛市公务员平时考核试点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根据通知,平时考核结果不评定考核等次,但将按考核权重计入个人年度考核结果,并作为公务员职务级别调整、交流轮岗、教育培训、奖励惩戒等参考。
根据通知,本市确定今年在市委市直机关工委、市检察院、市总工会、市科技局、市城乡建设委、市城市管理局(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市统计局、市工商局、市电政信息办以及市公安局有关单位、市南区有关单位开展公务员平时考核试点,实行工作记实制度。
试点工作主要围绕考核内容、考核方法、考核手段、结果确定使用四个方面进行。在考核内容方面,平时考核以公务员的职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依据,重点评价公务员完成日常工作、阶段工作、临时交办任务等情况。考核方法上,平时考核实行周记实、月小结、季考评。季度评议采取自我评议与主管领导评议、内部互评相结合的方式,以主管领导评议为主。
据悉,试点单位要结合实际研究细化激励措施,采取一定形式公示反馈平时考核结果及主管领导评鉴意见,并根据平时考核结果分析及时调整工作安排和人员配置。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还将会同市电政信息办,依托全市统一的金宏办公系统开发公务员平时考核信息系统。
该制度待取得经验后在全市全面推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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