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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资源部:不得强制更换不动产权证书

2015-02-28 08:04:31
来源:中国广播网
责任编辑:亚麦

和不动产有关的证明我国目前有《集体土地所有证》、《国有土地使用证》、《集体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房地产权证》等十几项证书,这些已有的证和不动产证书怎样衔接。对此,国土资源部不动产登记局常务副局长冷宏志做了详细说明。

冷宏志:条例实施后,无论是依法颁发的新版证书,还是因没有完成机构和职责整合,不具备颁发新证书而继续颁发旧证书的,以及条例实施前,有关部门依法颁发的各类证书,都继续有效,新版证书和旧版证书在一段时间内并行有效,何时更换呢?等到依法办理转移变更登记时,逐步更换为新的不动产登记簿证,我们这里边包括通知也强调了,各地不得强制要求当事人,更换《不动产权证书》和《登记证明》,不得增加群众和企业的负担。

那么,3月1号起,如果想申请不动产权证的人应该去哪里办理,又是怎样的流程?对此,冷宏志解释说。

冷宏志:原则上四个程序:申请、受理、登注、颁证。已经职责整合完,具备颁发新证条件的,就到整合完明确的机构,如果明确到国土资源部门,那就到国土资源部门发证,发的就是新的证书。如果职责没整合完,不具备颁发新证条件的,那还是到原来的机构,比如房屋还去房管部门,林地去林地管理部门,海域到海域管理部门,草地到草地管理部门,前提条件,是机构职责整合完,具备发证条件。

至于实行不动产登记以后,您的房产会不会被随便查询到的问题,您也大可不必担心,这不是谁想查就能查的,只有相关国家机关和跟这个房子有关的权利人和利害关系人才能查询,而且查询获得的资料也受到保护,不得泄露。不动产登记能看到的好处有很多,最直接的,转卖房屋的时候,不用土地、房屋等多个部门到处跑了。能够查询不动产归属,也杜绝了一房多卖的风险。一句话,它归根结底,它最终还是对公民的个人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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