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教育部下发《关于做好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据了解,今年部分省份将试点一档多投,有的还将试点减少招生批次。而对于考生来说最为关心的则在于,考生在2014年度取得的加分政策是否加分投档由生源所在省级招委会决定,但是增加分值不得超过5分。
按照《 通知》要求,坚决取消不合法、不合理、不适宜的地方性加分项目。另外,教育部强调,从2015年起所有试点高校自主招生考核全部安排在全国统一高考(课程)结束后、高考成绩公布前进行,高考前不得以任何形式开展自主招生考核。
教育部明确,要改进投档录取模式,推进并完善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方式,适当增加平行志愿数量,降低考生落选风险;鼓励有条件的省份探索“一档多投”录取模式,依据考生志愿将档案同时投放多所高校,增加高校和考生双向选择机会。要逐步减少高校招生录取批次 ,2015年试行减少录取批次的省份要多次模拟、平稳实施。
此前,教育部发布了《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虽然今年将全面取消加分,正因如此,考生在2014年度取得的加分政策也备受关注。在《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中,教育部确认,2015年1月1日前取得省级优秀学生;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迹者;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一 、二、三等奖者;国家二级运动员以上称号等6项目荣誉的,由生源所在省级招委会决定,可在考生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适当增加分数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增加分数投档条件的,只能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增加的分值不得超过5分。这一分值比去年少了很多,去年规定“增加的分值不得超过20分。”
据了解,按照《通知》要求,继续采取扩大实施“支援中西部地区招生协作计划”,中央部门所属高校要合理确定分省招生计划,向重点高校录取比例相对较低的省份倾斜,继续适度调减属地招生计划,降低属地招生计划比例,增加中西部地区和录取率相对较低省份的跨省招生名额。5月31日前高校要在本校网站向社会公开招生计划分配的原则和办法。对“寒门再难出贵子”的争议,教育部专门部署增加农村学生上重点高校人数。继续实施农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和高校农村单独招生专项计划。
同时,《通知》中提出,各地和高校要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各省级高校招生委员会、教育行政部门不得出台含有违规“点招”录取等与国家招生政策相抵触的招生办法等“26个不得”。
城市信报/信网记者 孙祥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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