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月30日讯(记者 张同顺 实习生 王秋成) 29日,山东省教育厅、发改委、财政厅等7部门联合发布《山东省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5~2017年)》(以下简称《计划》)。根据《计划》,学前三年入园率达到85% ,东部地区达到95%以上,西部地区达到80%以上,残疾儿童入园率和接受康复教育训练率达到90%以上。而目前 ,本市学前三年入园率已达到97.5% 。
据了解,根据《计划》,将支持国有企事业单位和集体举办幼儿园,各市、县(市、区)要参照公办幼儿园财政投入和教职工管理政策,出台支持国有企事业单位和街道集体办园的具体措施,通过拨付生均公用经费、补贴教师工资、教师职称评优与公办教师同等待遇等方式,提高其面向社会提供公共服务的能力。
同时,满足随迁儿童和留守儿童就近接受学前教育的需求。以输入地政府管理为主,以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为主,建立完善随迁子女接受学前教育申报登记制度,提前公布入园条件和有关手续办理流程,有序开展入园申报和登记工作。对于符合条件的,按照相对就近原则在公办幼儿园予以安置。公办幼儿园学位不足的,可采取购买服务的方式在民办幼儿园予以安置,保证符合入园条件的随迁子女都能按时入园。
《计划》还规定,将制定优惠政策吸引优秀男生报考学前教育专业,优化幼儿园教师的性别比例。完善幼儿园教职工编制核定及人员补充机制,核定公办幼儿园教职工编制,建立公办幼儿园编制动态管理制度,及时补充公办幼儿园在编教师。鼓励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的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幼儿园任教。公办幼儿园招聘教师,要优先招聘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工作优秀的在岗教师。
另外,《计划》要求幼儿园园长、教师、卫生保健人员必须依法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新招聘的幼儿园教师必须具备幼儿教师资格证书。
30日,记者从市教育局获悉,《青岛市学前教育条例》自2013年6月公布实施以来,目前,本市学前三年入园率达到97.5% ,学前教育普及水平和质量位居全国同类城市前列。区市财政性学前教育经费占财政性教育支出的比例进一步提高,举办高中的区市达到5% ,不举办高中的区达到10% 以上。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覆盖面继续扩大,近年来新建、改扩建标准化幼儿园849所,提供优质学位15万个。2014年新认定普惠性民办幼儿园71所,提供普惠性学位1.8万个,全市公办园和普惠性民办园比例达到了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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